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8 月 24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邮纯债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邮纯债聚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2274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2 月 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邮纯债聚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邮纯债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 年 8 月 21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为 2023 年度第二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中邮纯债聚利债券 A 中邮纯债聚利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2274 002275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
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
值(单位:人民币元) 1.2837 1.2783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
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1,768,062,409.63 125,228,429.17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1.4300 1.4000
注: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
低数。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 年 8 月 28 日
除息日 2023 年 8 月 28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 年 8 月 30 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
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转得的基金份额将以 2023 年 8 月 28 日除权
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产生的基金份额进
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 2023 年 8 月 30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
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1、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2、如需变更分红方式,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的交易时间内(不含权益登记日)办理变更手续。本次
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 2023 年 8 月 28 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或到原开户
网点变更相关资料。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58511618、400-880-1618(固定电话、移动电
话均可拨打)网站:www.post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
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