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资料: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投资者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专业

意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汇丰亚洲高入息债券基金(“本基金”)的《汇丰亚洲高入息债券基金招

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和《汇丰亚洲高入息债券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产品资料

概要》”)将进行如下修订:

一.《招募说明书》的更新

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1月19日发布的《关于内地个人投资者买卖汇丰投资基金(香港)

有限公司旗下北上互认基金转让差价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安排的提示公告》,对本基金

的相关税收安排进行了更新,详见《招募说明书》之第一部分《关于汇丰亚洲高入息债券

基金在内地销售的补充说明书》中“一、香港互认基金的特别说明和风险揭示”下的“(二)

相关税收安排”一节。

二.《产品资料概要》的更新

1.更新本基金在内地销售的份额类别的全年经常性开支比率及其计算基准;

2.更新本基金过往的业绩表现,新增2022年度的业绩表现。

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请仔细阅读登载在本基金中国内地代理人的网站

(www.hsbcjt.cn)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

件及公告,并确保遵循其规定。

2.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公开销售,其投资运作、风险特征、法律法规适用等与内

地基金产品不同,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述本基金法律文件及公告(包括当中的风险揭示

内容),谨慎做出投资决策。2

3.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中国内地代理人的客服电话8621-20376888垂询相关事宜,或访问本

基金中国内地代理人的网站(www.hsbcjt.cn)查询。

风险提示

1.投资涉及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基金份额净值可升可跌,过往表现并不可作为

日后表现的指引。投资前请参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

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所载详情,包括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对于内地投资者的特殊

风险以及有关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的特有风险。

2.本基金系依据《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在内地公

开销售的香港互认基金。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

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特此公告。

汇丰投资基金(香港)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