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和悦180天持有期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
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3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运作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投瑞银和悦18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和悦180天持有期债券
025291
契约型开放式
2025年9月23日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公告依据
赎回起始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赎回、转换转出业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
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
2026年3月23日
2026年3月23日
国投瑞银和悦180天持有期债券A
025291
是
国投瑞银和悦180天持有期债券C
025292
是
注:认购份额可自2026年3月23日起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申购份额或转换
转入份额须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该日)后方可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
2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仅可在该基金份额最
短持有期到期日(含该日)后可以办理基金份额赎回,如果投资人多次认购、申购本基
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可能不同。赎回的具体办理时间
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
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暂
停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
港股通交易规则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请详见
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3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为 0.01 份,账户最低保留份额为 0
份。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赎回最低限额的前提下,如基金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投资人
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本基金的最短持有期为180天,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不含
该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持有满180天后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对该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处理时,申购确认日在先的基
金份额先赎回,申购确认日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
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在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
下,基金管理人及其他销售机构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并
履行必要的程序和信息披露手续。
(4)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基金份额持
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
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
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
关条款处理。
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港股
通交易系统、港股通资金交收规则限制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
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项顺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往基金
份额持有人银行账户。
4 日常转换业务
4.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基金转换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
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不同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1)申购补差费: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的补差。
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
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2)赎回费:在进行基金转换时,转出基金视同赎回申请,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
费用,则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同一笔转换业务中包含不同持有时间的基金份额,分
别按照持有时间收取相应的赎回费用。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转换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基金转换公式及其计算如下:
转出金额=基金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适用的赎回费率
转入基金申购费(价外法)=(转出金额–基金赎回费)*转入基金申购费费率/(1+转入
基金申购费费率)
转出基金申购费(价外法)=(转出金额-基金赎回费)*转出基金申购费费率/(1+转出
基金申购费费率)
补差费=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
净转入金额=转出金额-基金赎回费-补差费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对于收取固定金额申购费的,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适用
绝对数额的补差费)。
(3)基金转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人当日多次转换,单笔计算转换费用。
4.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在直销渠道开通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各基金
转换业务的开放状态及交易限制详见各基金最新相关公告。
(2)办理日常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
管理人暂停申购、赎回或转换时除外)。
(3)关于本基金在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的转换业务情况,请投资者以基金销售机构的
发布的最新相关信息为准,或直接咨询基金销售机构。
5基金销售机构
5.1 直销机构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18楼
电话:(0755)83575993 83575994
传真:(0755)82904048
联系人:马征、李沫
客户服务电话:400-880-6868、0755-83160000
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
5.2 非直销机构
(1)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6)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8)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9)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1)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2)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8)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9)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24)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25)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26)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29)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1)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3)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35)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7)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8)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39)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0)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2)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3)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5)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7)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的具体网点、规则、流程、数额限
制等请详见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销售机构可办理的业务类型及业务办理状况以各
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
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
ubssdic.com)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信息。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2025年10月24日起,基金管理人已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
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最短持有期为180天,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不含该日)前,基金份额
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和转换转出申请。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
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
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即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至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起的第
180天(即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的期间。最
短持有期到期日(含该日)之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
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基金份额的最短持
有期到期日按时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的,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
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
个工作日。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
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ubssdic.com)查阅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资料。投资人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
6868、0755-83160000)或代销机构咨询电话咨询基金的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
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