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智盈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申购定投业务的公告

诺安智盈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开放日常申购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3月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诺安智盈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诺安智盈优选三个月持有混合发起(FOF)

基金主代码 02679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6年2月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诺安智盈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诺安智盈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6年3月4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6年3月4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诺安智盈优选三个月持有混合发起(FOF)A 诺安智盈优选三个月持有混合发起(FOF)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6797 026798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定期定额投资是是

注: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三个月最短持有期限,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后,自

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起三个月内不得赎回。

2日常申购、定投业务的办理时间

诺安智盈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将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

日,则本基金有权不开放申购、赎回,并按规定进行公告,具体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设

为开放日,为投资者办理申购、定投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

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定投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诺安智盈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申购定投业务的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

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

通)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

各销售机构对上述最低申购限额、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

准。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

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

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等数量限制或新增基金

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

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申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具

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

M<500万元 0.50%

M≥500万元 1000元/笔

注: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申购“未知价”原则,即任一类基金份额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进行计算。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

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

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

销售费率,或针对特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时,请遵循各销售机构业务规则与操作流程。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

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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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定投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

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

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后

续其他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定期定

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或咨询相关销售机构。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同正常申购费率。定投业务的其他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

机构的有关规定。

5基金销售机构

5.1场外销售机构

5.1.1直销机构

(1)直销柜台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20层

邮政编码:518048

电话:0755-83026603或0755-83026620

传真:0755-83026630

联系人:祁冬灵

机构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开户、基金认购等业务,具体交易规则详见基金

管理人网站公示的业务规则。

(2)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官网、微信公众号、APP)

个人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基金认购等业务,具体交易规则

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业务规则。

网址:www.lionfund.com.cn

目前,本公司直销柜台、直销网上交易系统仅销售A类基金份额,销售C类基金份额

的时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5.1.2场外非直销机构

无。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

理人网站公示。

5.2场内销售机构

无。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6年3月4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通

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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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规定网站披

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定投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

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三个月最短持有期限,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后,自

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起三个月内不得赎回。

投资人的每笔认购/申购申请确认的基金份额需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

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起至三个月后的月度对日(含该日,如该月无此对

应日期,则取当月最后一日。如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起方可办

理对应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

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

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

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最新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

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

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

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

密码。

本基金因《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所需而拟变更之其他事宜,

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进行咨询;也可至本公司网站

www.lionfund.com.cn了解相关情况。

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