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泰柏瑞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调整收益分配原则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及《华泰柏瑞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

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决定调整华泰柏瑞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华泰柏瑞上证红利ETF联接”或“本基金”)的收

益分配原则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本次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利影响,也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本次修订自2026年3月2日起生效。现将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

如下:

华泰柏瑞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前修改后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1、基金管理人可每月进行分红评估,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每月进行1次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1、在符合收益分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每月在基金收益评价日根据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或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超额收益率的计算方式请详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登载于公司网站。本公

司将按规定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可以登陆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查

阅相关公告,也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021)

38784638)了解相关信息。

本公告仅对华泰柏瑞上证红利ETF联接调整收益分配原则的有关事项予以说

明。投资者欲了解华泰柏瑞上证红利ETF联接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

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

文件。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

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本基金管理

人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

持有。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