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诺德货币市场基金调整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诺德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的有关约定,本着更好地为投资者服务,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作为诺德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或“诺德货币”)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26年2月27日起对旗下诺德货币市

场基金的基金管理费率进行调整,并将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中的相关

内容予以修订。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本基金现有管理费率为0.30%/年,调整后的管理费率为0.20%/年。

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改内容

(一)《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根据上述修改要点,将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的内容由: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于次月前5个工作

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

日期顺延。”

修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于次月前5个工作

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

日期顺延。

(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根据上述变更,相应修订本基金《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

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

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

招募说明书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更新。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调整管理费率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

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nuodefund.com)的本基

金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4、投资者可以登陆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nuodefund.com)或拨

打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88-0009(全国统一)进行相关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

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

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

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