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长信金葵纯债一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

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会议情况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长信金葵纯债一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26年1月13日0:00起至2026年2月8日17:00止以

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时间于2026年2月8日17:00截止,

会议期间审议了《关于持续运作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

经计票,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4556639.02份有效基金份额参

加了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且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的50.9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关于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4556639.02份基金份额表示同

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经参加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同意通过该议案。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

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会议议

案有效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26年2月9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

上海市普陀公证处公证员黄彦、工作人员冀望禹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临时公告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15,000

公证费 10,000

合计 25,000

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6年2月9日表

决通过了《关于持续运作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

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备案。

三、备查文件

1、《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普陀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2026)沪普证经字第6号];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长信金葵纯债一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之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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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证书》

公证书

(2026)沪普证经字第6号

申请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银城中路68号37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503035375

法定代表人:刘元瑞

委托代理人:汪靖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

申请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26年1月7日向本处提出申请,称以通

讯方式召开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对《关于持续运作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进行表决,现向本处申请对表决票计票过程及表决结果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审查,申请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处提交了包括《长信金葵纯

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

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公告》在内的相关材料。申请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通讯方

式召开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符

合《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处受理了上述

公证申请并指派公证员黄彦、工作人员冀望禹于2026年2月9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

新区银城中路68号38楼(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计票过程及表决结果进行

现场监督。

自2026年1月13日0:00起至2026年2月8日17:00止,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共收到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票1封。2026年2月9日上午10:09,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员工汪靖、何

洪玉对收到的表决票进行统计,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谭成

参与了计票过程。

临时公告

截至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2026年1月12日,本基金总份额为8937626.16

份,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为4556639.02份,占权益登记

日本基金总份额的50.98%,本次会议无效表决票0封,有效表决票1封,同意本次

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为4556639.02份,占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持有人

所持份额100%,反对份额为0份,占0%;弃权份额为0份,占0%。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计票过程符合《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金葵纯

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的规定,表决

结果真实、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普陀公证处

公证员:黄彦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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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结果

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

讯方式召开,审议了《关于持续运作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议案》,权益登记日为2026年1月12日,投票时间为2026年1月13日0:00起

至2026年2月8日17:00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金葵纯债一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基金管理人

授权的两名监票人在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公证员的

监督及律师的见证下,统计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计票结果如

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

金份额为4556639.02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98%,其中同意票所代表

的基金份额为4556639.02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

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

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

监票人(基金管理人代表):汪靖、何洪玉

授权代表(基金托管人代表):谭成

公证人员:黄彦、冀望禹

见证律师:张婷、廖珈瑞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