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长江乐享货币市场基金A、B、D类份额于2026年春节假期

前暂停及节后恢复代销机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02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长江乐享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长江乐享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3363

基金管理人名称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长江乐享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长江乐享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相关规定。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6-02-12

限制申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000,000.00

限制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000,000.00

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及沪深交易所休市安排,为保护份额持有人利益,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长江乐享货币A类长江乐享货币B类长江乐享货币C类长江乐享货币D类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3363 003364 003365 024310

该分级基金是否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是是否是

注:本公告所述大额限制,非个人投资者须同时符合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11月7日发布的《长江证券

(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江乐享货币市场基金A、B类份额调整代销机构非个人投资者大额

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额的公告》规定的相关限制。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休市安排,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2月12日起暂停办理本基金A、B、D类

份额在代销机构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限制详见上表。其中,申购和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合并计算,A、B类份额的业务申请合并计算,D类份额的业务申请单独计算。

在暂停本基金A、B、D类份额在代销机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如单日单个

基金账户在代销机构的单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金额超过100万元(不含),登记机构有权对

该笔申请予以确认失败;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在单个或多个代销机构进行多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

资),且申请金额累计超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的金额合并计算,A、B

类份额的业务申请合并计算,D类份额的业务申请单独计算)的,登记机构将按照申请时间先后顺序,

对逐笔累加至不超过100万元限额的申请予以确认成功,其余申请有权予以确认失败。针对单笔申

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仅有确认成功或确认失败两种处理方式,不存在对单笔申请的部

分确认。

(2)在本基金A、B、D类份额暂停代销机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的

赎回业务及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正常办理。

(3)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20号)第十五条的规定,“当日

申购的基金份额应当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

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但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货币市场基金品种除外”。请投资者做好交易

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节假日带来的不便及资金损失。

(4)投资者如节假日前或节假日期间需要使用资金,请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所需时间并提前提出

赎回申请。

(5)2026年2月24日起,本基金A、B、D类份额恢复办理代销机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

资)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基金管理人对非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A、B类份额的

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设置金额限制,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11月7日发布的《长江证

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江乐享货币市场基金A、B类份额调整代销机构非个人投资者大

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额的公告》。

(6)投资者欲了解关于本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

文件;如有疑问,请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1-166-866或至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jzcgl.com

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

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

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

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