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宸瑞量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东兴宸瑞量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东兴宸瑞量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
东兴宸瑞量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关于持续运作东兴宸瑞量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以下简称“本
次大会议案”),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12月30日,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5
年12月31日起至2026年2月2日17:00止。2026年2月4日,在本基金的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
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计票结果如下:
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东兴宸瑞量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
其代理人)所代表份额共计16,939,354.78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31,932,802.54份的53.05%,达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
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持续运作东兴宸瑞量化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议案》,并由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议案进行了
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对于议案,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6,939,354.78份,反对票所代表的
基金份额为0.00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00份。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
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
100.00%,达到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
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议案获得通
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为:公证费9,000元,律师费15,000元,合
计24,000元,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6年2月4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持续运作东兴宸瑞量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本次
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
根据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会议议案,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现有
规定持续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继续
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四、备查文件
1、《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兴宸瑞量化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兴宸瑞量化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兴宸瑞量化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东兴宸瑞量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结果
5、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6、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2月5日
附件:《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