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增润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通基金”)与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买基金”)签署的销售协议,从2026年1月28日起,融通基
金旗下融通增润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好买基金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前端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序号
1
基金代码
007516
基金名称
融通增润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二、费率优惠内容
1.自本公告日起,投资者通过上述销售机构申购上述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优惠,基金具体折扣
费率以上述销售机构活动公告为准。若申购费率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
折扣。
2.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
括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和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及基金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
费。
3.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结束日期以上述销售机构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4.上述适用基金的原相关费率参见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三、咨询方式
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ehowbuy.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r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3-8088(免长途话费);0755-26948088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
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
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
慎决策。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8日
融通增润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二十二次集中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
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运作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公告依据
申购起始日
赎回起始日
融通增润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融通增润三个月定开债券发起式
007516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发起式
2019年11月8日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融通增润三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融通增润三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2026年1月30日
2026年1月30日
注:1、融通增润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三个月的期间。本基金的第一个封
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三个月后的
对应日前一日的期间。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
至三个月后的对应日前一日的期间,以此类推。如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
下一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2、本基金的开放期为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一至二十个工作日的
期间,开放期的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一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
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
闭期。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
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相应延长,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
告。
3、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开放日
本基金的开放期为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一至二十个工作日的期
间,本基金的开放日为在开放期内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本基金第二十一个封闭期自2025年10月30日起至2026年1月29日止,第二十二个开放期开放
3个工作日,自2026年1月30日9:00起至2026年2月3日15:00止,第二十二个封闭期自2026年2月
4日起至2026年5月3日止。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
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相应延长,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2.2开放时间
投资人可在上述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
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和直销机构网上直销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为1
元,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为准。通过直销机构直
销网点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为10万元。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交纳申购费用。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本
基金,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具体的申购费率如下表:
申购金额(M)
M<100 万元
100 万元≤M<200 万元
200 万元≤M<500 万元
M≥500 万元
申购费率
0.70%
0.50%
0.30%
单笔1000 元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
广、销售、注册登记等相关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养老金客户开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对部分基金持有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者的同等义务。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
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基金交易账户中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份额单笔最低赎回份额
为 1份(如该账户在销售机构托管的本基金份额不足 1份时,则必须一次性赎回该基金全部份额);
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
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本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守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基金份额持有期限(N)
N<7 日
7日≤N<90 日
N≥90 日
赎回费率
1.50%
0.50%
0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收取。当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期限少于7日时,其所对应的赎回费用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当基金份
额持有人持有期限不少于7日时,其所对应的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用于支付本基金
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相关费用。
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养老金客户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
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暂不开通转换业务。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7 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包括本公司的直销柜台(指本公司深圳总部、北京分公司和上海分公
司)和网上直销。
7. 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仅指“邮你同赢”平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仅指宁波银
行同业易管家平台)、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行 E 通)。
7.3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
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9.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第二十二次集中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
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9.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
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9.3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883-8088(免长途电话费)、
0755-269480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rtfund.com了解相关情况。
9.4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
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
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