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前海联合淳安纯债3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重启运作并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运作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公告依据

申购起始日

赎回起始日

新疆前海联合淳安纯债3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前海联合淳安3年定开债券

008160

定期开放式

2019年11月26日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新疆前海联合淳安纯债3年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新疆前海联合淳安纯债3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2026年1月28日

2026年1月28日

注:(1)新疆前海联合淳安纯债3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上一个

开放日期为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23日,并于2022年12月24日起暂停运作。

(2)根据《新疆前海联合淳安纯债3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约定和本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12月24日发布的《新疆前海联合淳安纯债3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开放期到期后暂停运作、不进入下一封闭期的公告》,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26年1月28日起重启本基金的运作并开放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本次开放期时间为2026年1月

28日(含)至2026年3月4日(含),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及赎回申请。

(3)2022年12月8日,本基金公告自该日起暂停接受个人投资者申购业务。根据法律法规和基

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从2026年1月28日(含)起恢复办理个人投资者申购业务。

(4)本基金将设置可申购规模上限,并采用“按比例确认”原则对本基金的总规模进行控制。具

体方案见本公告第7部分“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5)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开放期间,本基金管理人有权依据本基金的规模情况和市场

变化情况,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提前结束或延长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在规定

媒介上公告。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2026年1月28日(含)至2026年3月4日(含)。在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人

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

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

购、赎回时除外。在本基金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

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2 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

次日起(包括该日)至第3年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第3年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

括该日)进入首个开放期,第二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第3年年度对日的

前一日止,以此类推。本基金在封闭期不开放申购与赎回,也不上市交易。

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本基金进入开放期,在开放期内开放基金的

申购与赎回业务,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应在每个封闭

期结束前公布开放期和下一封闭期的具体时间安排。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开放期内,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投资人在基金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

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或其他销售机构首次和追加申购本

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首

次申购本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直销柜台追加申

购本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

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

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

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

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

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

记等各项费用。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

M<100万

100万≤M<500万

500万≤M

申购费率

0.8%

0.4%

1000.00元/笔

注:M为基金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基准进行计算。

(2)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登记机构

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

成功或无效,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对每个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

份额余额不设限制,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设上限,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

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

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收取。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

N<7天

7天≤N

赎回费率

1.5%

0.0%

注:N为基金持有期限。对于持续持有基金份额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

金财产。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赎回以份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基准进行计算。

(2)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

者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3)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4)如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

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了业务流程,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至该影响因素

消除的下一个工作日。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直销机构

(1)前海联合基金网上交易平台交易网站:www.qhlhfund.com

客服电话:400-640-0099

(2)前海联合基金直销柜台

名称: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1506室

法定代表人:贺国灵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桂湾四路197号前海华润金融中心T1栋第28和29层

电话:0755-82785257

传真:0755-82788000

联系人:陈海霞

5.2 其他销售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 021-54509977

联系人:廖昀

网址: http://www.1234567.com.cn

(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业易管家)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20楼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021-23262788

客服电话:95574

联系人:陆然浩

网址:www.nbcb.com.cn

(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1111弄1号中企国际金融中心A楼6楼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居晓菲

电话:021-20691869

网址:www.erichfund.com

(4)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1500号8层M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法定代表人:简梦雯

电话:021-20700800

联系人:余可

网址:www.520fund.com.cn/wbuy

(5)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6号(写字楼)1号楼4层1-7-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2号交通银行大厦B座9层

法定代表人:邹保威

电话:13811569475

联系人:周健

网址:https://kenterui.jd.com/kenTeRui.html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

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重启运作之日(即2026年1月28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取1.0000 元。

2、为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自重启运作之日起本基金对基金规模进行控制。本基

金将设置可申购规模上限,并采用“按比例确认”的原则对本基金的总规模进行控制。具体方案如

下:

1)本基金总规模上限为80亿元(单位:人民币,下同)(但因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导致基金资产净值

超过该金额的除外)。后续若本基金总规模上限进行调整,将另行公告。

2)若T日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基金的总规模不超过80亿元(含80亿元),则对所有的有

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T日的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基金的总规模超过80亿元,将对T日有

效申购申请采用“申购申请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依法退还给投

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3)申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式如下:

T日申购申请确认比例=Max(0, 80亿元-T日基金资产净值+T日基金赎回的有效金额(如有))/T

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

投资者申购申请确认金额的计算方式为:

投资者申购申请确认金额=投资者T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金额×T日申购申请确认比例

注:确认金额的计算结果将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对于T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计算申购费用时适用的申购费率为比例确认后的确认金额所对

应的申购费率。该部分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申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

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对于每日确认比例,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

3、在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果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基金开放期最后一日交易申请确认

的申购确认金额,扣除赎回确认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不含5000万)或者持有人少于200人,基

金管理人可以决定是否进入下一封闭期,具体安排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进

入下一封闭期的,投资人未确认的申购申请对应的已缴纳申购款项将全部退回;对于当日日终留存

的基金份额,将全部自动赎回,且不收取赎回费。同时,为避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因基金份额净值

的小数点保留精度受到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可提高开放期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的精度。

4、若投资者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又赎回且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本基金将收取1.5%的赎回

费,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5、本基金采用的摊余成本法核算不等于保本;当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所持固定收益类资产计提减

值准备时,可能导致份额净值下跌。本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可能损失一定的交易收益。

6、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可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qhlhfund.com)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

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特此公告。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