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海富通富利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海富通富利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2月15日期间以通讯方

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海富通富利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5年12月16日表决通过了本次大

会议案。本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

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25年12月17日,并于2025年12月

18日进入清算程序。

自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本基金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证监会备案后,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6年1月20日披露了《海

富通富利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以下简称“清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

人民币15,665,028.64元,其中A类基金份额应分配剩余财产为人民币4,547,767.29

元,C类基金份额应分配剩余财产为人民币11,117,261.35元,将按本基金进入清算

期的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

的尾差亦将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上述资金将于2026年1月22日自本基金托管

账户划出。

剩余财产分配完毕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本基金的

账户注销等业务。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了解

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