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钱包货币市场基金在部分销售渠道恢

复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

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月20日

银河钱包货币市场基金在部分销售渠道恢复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银河钱包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银河钱包货币

基金主代码 150988

基金管理人名称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银河钱包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银河钱包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恢复相关业务的日期及原因说明恢复大额申购日 2026年1月21日

恢复大额转换转入日 2026年1月21日

恢复定期定额投资日 2026年1月21日

恢复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要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银河钱包货币A 银河钱包货币B 银河钱包货币E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50988 150998 018943

该分级基金是否恢复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是是是

注:(1)银河钱包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

(3)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

理人决定自2026年1月21日起恢复办理机构投资者(包括机构户、产品户)通过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招赢通平台(以下简称招赢通平台)、通华财富、排排网办理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

资、转换转入)本基金A、B类份额的业务。本基金E类份额未在上述代销机构开通代销,因此

本次业务调整不包含本基金E类份额。

(4)机构投资者(包括机构户、产品户)通过其他代销机构(通华财富、招赢通平台、排排

网、交通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盈米基金和汇成基金除外)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

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上限仍为50万元(含),如上述机构投资者(包括机

构户、产品户)通过代销机构(通华财富、招赢通平台、排排网、交通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

行、盈米基金和汇成基金除外)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转换转入(仅适用于同一注册登记

机构)及定期定额投资金额超过50万元的,超出部分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予以拒绝,从登记在不

同注册登记机构的其他基金转换转入本基金金额大于50万元的申请将被全额确认失败,但本基金

管理人认为相关申请不会影响基金平稳运作的除外。直销渠道及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的单日

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金额不作限制。本基金B类份额首

次申购最低金额为500万元,因此在本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

机构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通华财富、招赢通平台、排排网、交通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

盈米基金和汇成基金除外)首次申购B类份额交易申请将被确认失败。

(5)在本基金限制机构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通华财富、招赢通平台、排排网、交通银行、

平安银行、宁波银行、盈米基金和汇成基金除外)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

银河钱包货币市场基金在部分销售渠道恢复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公告

本公司正常办理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

(6)本基金恢复办理机构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通华财富、招赢通平台、排排网、交通银行

、平安银行、宁波银行、盈米基金和汇成基金除外)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

日期将另行公告。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敬请投资人提前做好交易安排。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或登

录本公司网站www.cgf.cn获取相关信息。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

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

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一定比例(开放式基金为百分之十,定期开放基金为百分之二十,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产品除外)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申请的全部基金份额,或赎回

的款项可能延缓支付。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

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

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

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

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

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