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中证港股通汽车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

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运作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国泰中证港股通汽车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国泰中证港股通汽车产业主题ETF发起联接

026091

契约型开放式

2026年1月7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国泰中证港股通汽车产业主题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国泰中证港股通汽车产业主题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文号

基金募集期间

验资机构名称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份额类别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单位:元)

募集份额(单

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利息结转的份额

合计

国泰中证港股通汽车

产业主题 ETF 发起联

接A

16,170,576.36

1,937.55

16,170,576.36

1,937.55

16,172,513.91

国泰中证港股通汽车

产业主题 ETF 发起联

接C

21,737,305.19

3,281.27

21,737,305.19

3,281.27

21,740,586.46

证监许可【2025】2494号

自 2025 年 12 月 5 日至 2026 年

1月5日止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2026年1月7日

9,080

合计

37,907,881.55

5,218.82

37,907,881.55

5,218.82

37,913,100.37

其中:募集期

间基金管理人

运用固有资金

认购本基金情

其中:募集期

间基金管理人

的从业人员认

购本基金情况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

位: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

位: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9,000,000.00

55.6500%

认购日期为 2026 年 1

月 5 日,认购费为

100.00元。

0.00

0.0000%

1,000,000.00

4.5997%

认购日期为 2026 年 1

月 5 日,认购费为 0.00

元。

10,001.74

0.0460%

10,000,000.00

26.3761%

10,001.74

0.0264%

2026年1月7日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

为0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经理等人员

基金管理人股东

其他

合计

持有份额总数

10,000,000.00

-

-

-

-

10,000,000.00

持有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26.3761%

-

-

-

-

26.3761%

发起份额总数

10,000,000.00

-

-

-

-

10,000,000.00

发起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26.3761%

-

-

-

-

26.3761%

发起份额承

诺持有期限

不少于3年

-

-

-

-

-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

(www.gt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

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

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六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