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银长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公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兴银长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兴银长益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 00412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9月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兴银长益三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兴银长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5年10月9日

赎回起始日 2025年10月9日

2.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

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该封闭期首日的3个月对日的前一日止。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

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处于变更运作方式后第二十二个运作封闭期,自第二十二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即2025年10

月9日(包括该日)起,本基金将进入第二十二个开放期,开放期为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22日,在此开放期

中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对于具体办理时间,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投资者应

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开放期内,投资人

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者

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的价格。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

外的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自2025年10月23日起,本基金将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3.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官网直销平台办理申购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

费),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通过直销柜台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0元(含申购

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00元(含申购费),已有认/申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

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其他销售机构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要受直销机构最低金额的限

制。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时支付本基金的申购费用。投资者交纳申购费用时,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申购费率

M<500万元 0.3%

M≥500万元 0%

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

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

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4.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低于1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

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1)在同一个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份额,且持有期限少于7日的,赎回费率为1.5%;

(2)其他情况的赎回费率为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收取的赎回费全额

计入基金财产。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

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

调低基金赎回费率。

5.基金销售机构

5.1场外销售机构

5.1.1直销机构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滨海街102号厦门银行泉州分行大厦19楼1908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滨江大道5129号陆家嘴滨江中心N1幢三层、五层

法定代表人:易勇

联系人:林娱庭

联系电话:021-20296260

传真:021-68630069

公司网站:www.hffunds.cn

客服电话:40000-96326

5.1.2场外代销机构

(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号 3 幢 5 层 599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569 号间 9 号楼小邮局

法定代表人:王珺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客服电话:4000-766-123

(2)北京济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 号院 1 号楼 10 层 1005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 号院冠捷大厦 1105

法定代表人:杨健

公司网址:http://www.jianfortune.com

客服电话:400-673-7010

(3)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层

法定代表人:张剑

公司网址:www.swhysc.com

客服电话:95523

(4)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479 号 1008-1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479 号 1008-1 室

法定代表人:许欣

公司网址:https://www.zocaifu.com

客服电话:400-100-2666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刘成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客服电话:95587

(6)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公司网址:www.snjijin.com

客服电话:95177

(7)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 1088 号 7 层(实际楼层 6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 1088 号 7 层(实际楼层 6 层)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客服电话:400 821 9031

(8)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 27 号 1#楼 3 层、4 层、5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 5129 号陆家嘴滨江中心 N1 幢

法定代表人:黄德良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客服电话:95547

(9)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客服电话:95310

(10)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

公司网址:www.swhysc.com

客服电话:95523

(11)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 1 层 10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 1 层 103 室

法定代表人:盛超

公司网址:www.duxiaomanfund.com

客服电话:95055-4

(12)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 2 期 11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客服电话:400-820-2899

(13)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 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18 楼

法定代表人:戴彦

公司网址:www.xzsec.com

客服电话:95357

(14)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1 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街道景辉街 33 号院 1 号楼阳光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科

公司网址:www.sinosig.com

客服电话:95510

(15)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76 号(写字楼)1 号楼 4 层 1-7-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76 号(写字楼)1 号楼 4 层 1-7-2

法定代表人:邹保威

公司网址:kenterui.jd.com

客服电话:95118

(1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客服电话:400-1818-188

(17)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 4 层 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 4 层 401-2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公司网址:www.hcfunds.com

客服电话:400-619-9059

(1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业易管家平台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公司网址:https://interbank.nbcb.com.cn/

客服电话:95574

(19)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

法定代表人:谭广锋

公司网址:www.txfund.com

客服电话:95017

(20)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3000 号 2719 室

办公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3000 号 2719 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公司网址:https://yingmi.com/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21)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19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19 层

法定代表人:王德英

公司网址:www.boserawealth.com

客服电话:400-610-5568

(22)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 118 号 10 层 12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 118 号 10 层 1206

法定代表人:彭浩

公司网址:www.taixincf.com

客服电话:400-004-8821

(23)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1500 号 8 层 M 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7 楼

法定代表人:简梦雯

公司网址:windmoney.com.cn

客服电话:400-799-1888

5.2场内销售机构

无。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兴银长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

《兴银长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金的封闭期

内,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本基金开放期内,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

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不晚于

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定期申购、赎回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

刊登在规定媒介上的《兴银长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hffunds.cn)进行查询。

(2)本基金于2017年4月5日由华福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兴银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9年9月4日修改为兴银长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0-96326)、基金托管人客服电话(95561)以及

各销售代理机构客户服务电话。

(4)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

资者购买债券型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

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

其更新等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

做出投资决策。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