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启恒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09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运作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东海启恒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东海启恒混合发起式

025355

契约型开放式

2025年9月22日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东海启恒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东

海启恒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东海启恒混合发起式A

025355

东海启恒混合发起式C

025356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基金募集期间

验资机构名称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份额级别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

币元)

募集份额(单

位:份)

其中:募集期间

基金管理人运

用固有资金认

购本基金情况

其中:募集期间

基金管理人的

从业人员认购

本基金情况

有效认购份额

利息结转的份额

合计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证监许可【2025】1650号

自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8日止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5年9月22日

22

东海启恒混合发起式A

10,058,063.54

1,050.11

10,058,063.54

1,050.11

10,059,113.65

-

-

-

-

-

东海启恒混合发起

式C

53,776.00

0.00

53,776.00

0.00

53,776.00

-

-

-

-

-

合计

10,111,839.54

1,050.11

10,111,839.54

1,050.11

10,112,889.65

-

-

-

-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

认的日期

2025年9月22日

注:1、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

金资产中支付。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份。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经理等人员

基金管理人股东

其他

合计

持有份额总数

-

-

-

10,001,050.11

-

10,001,050.11

持有份额占基

金总份额比例

(%)

-

-

-

98.89

-

98.89

发起份额总数

-

-

-

10,001,050.11

-

10,001,050.11

发起份额占基

金总份额比例

(%)

-

-

-

98.89

-

98.89

发起份额承诺

持有期限

-

-

-

自合同生效之

日起不少于 3

-

自合同生效之

日起不少于 3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

9595531)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

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

证。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

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

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

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