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惠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期:二〇二五年七月二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期: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六日海富通惠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1 重要提示

海富通惠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 2735 号文准予注册募

集,《海富通惠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2 月 5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海富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至 2025 年 6 月 16 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

议《关于终止海富通惠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计票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海富通

惠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

效。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

产清算程序。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 2025 年 6 月 18 日,并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进入清算程序。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

海源泰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威华

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名称海富通惠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海富通惠睿精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056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2月5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5年6月 6,690,494.98 份海富通惠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18日)基金份额总额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海富通惠睿精选混

合A

海富通惠睿精选混

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0568 010569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与严谨的

风险管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

求获取超额收益。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2、股票投资策略; 3、

债券投资组合策略;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策略; 5、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投资策

略; 6、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70%+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25%+恒生指数收益

率(经汇率调整)×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

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但低

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

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

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

带来的特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海富通惠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 2735

号文准予注册募集,于 2021 年 2 月 5 日成立并正式运作,共募集 441,601,348.16

份基金份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

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海富通惠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

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

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就上述情形拟定了终止基金合同

的解决方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规定程序,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计票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海富通

惠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公告规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确定为 2025 年 6

月 18 日,清算期间为 2025 年 6 月 19 日至 2025 年 7 月 2 日。

§4 财务报告

4.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海富通惠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25 年 6 月 18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基金最后运作日

2025年6月18日

资产:

货币资金 1,421,099.50

结算备付金 68,260.13

存出保证金 7,068.87

交易性金融资产 2,493,581.85

其中:股票投资 1,790,903.63

基金投资-

债券投资 702,678.2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贵金属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海富通惠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应收清算款 3,621,460.53

应收股利-

应收申购款-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资产 25,600.00

资产总计 7,637,070.88

负债和净资产

基金最后运作日

2025年6月18日

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清算款 84.28

应付赎回款 218.54

应付管理人报酬 2,385.45

应付托管费 397.59

应付销售服务费 242.92

应交税费 5.55

应付利润-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 8,826.71

负债合计 12,161.04

净资产:

实收基金 6,690,494.98

未分配利润 934,414.86

净资产合计 7,624,909.84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7,637,070.88

注:本基金最后运作日2025年6月18日,基金份额总额6,690,494.98份。其中,

海富通惠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总额5,651,059.94份,基金份额

净值1.1427元;海富通惠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总额1,039,435.04

份,基金份额净值1.1231元。海富通惠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4.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海富通惠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间: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18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18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一、营业总收入 14,703.74

利息收入 10,687.1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049.81

债券利息收入-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637.33

其他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778,920.7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94,885.15

基金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 550,531.9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

股利收益 33,503.6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800,637.5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25,733.43

减:二、营业总支出 56,168.76

管理人报酬 42,204.13

托管费 7,034.02

销售服务费 6,281.48

利息支出 230.42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230.42

税金及附加 18.71

其他费用 4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41,465.02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1,465.02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海富通惠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六、综合收益总额-41,465.02

注:本财务报告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

会计师王国蓓、何晨签字出具了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519401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

§5 基金财产分配

本基金自 2025 年 6 月 19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

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

如下:

5.1 资产处置情况

5.1.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货币资金金额 1,421,099.50 元,其中存放于托管账

户的银行存款为 1,417,337.30 元,应计银行存款利息为 3,762.20 元。

5.1.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金额 68,260.13 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上交所最低结算备付金为 67,970.79 元,应计利息为

60.20 元;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交所最低结算备付金为

226.89 元,应计利息为 2.25 元。上述款项中上交所和深交所最低结算备付金将

于 2025 年 8 月初全部划回托管账户,应计利息将于每季度最低备付金结息后划

回托管账户。

5.1.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金额 7,068.87 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上交所存出保证金为 5,115.47 元,应计利息为 5.09 元;

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交所存出保证金为 1,946.39 元,应计

利息为 1.92 元。上述款项中上交所和深交所存出保证金将于 2025 年 8 月初全部

划回托管账户,应计利息将于每季度存出保证金结息后划回托管账户。

5.1.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股票资产和债券资产,市值分别

为 1,790,903.63 元、 702,678.22 元。股票资产已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至 2025 年 6

月 20 日全部变现,卖出成交金额 1,786,642.16 元,补缴股息红利税 1,476.28 元,

交易费用 1,786.72 元。债券资产已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全部变现,卖出成交总额海富通惠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702,700.46 元,交易费用 0.00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24 日,上述变现金额已全部

划回托管账户。

5.1.5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清算款金额 3,621,460.53 元,已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划回托管账户。

5.1.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资产为其他应收款,金额 25,600.00元,已于 2025

年 7 月 1 日划入托管账户。

5.2 负债清偿情况

5.2.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清算款 84.28 元,该款项已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支付完毕。

5.2.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 218.54 元,该款项已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支付完毕。

5.2.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 2,385.45 元,该款项已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支付完毕。

5.2.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 397.59 元,该款项已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支付完毕。

5.2.5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的应付销售服务费人民币 242.92 元,已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支付完毕。

5.2.6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的应交税费人民币 5.55 元,已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

支付完毕。

5.2.7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 8,826.71 元,其中包括:

5.2.7.1 应付交易佣金人民币 1,826.71 元,已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支付完毕。

5.2.7.2 应付审计费 7,000.00 元,已于 2025 年 7 月 1 日支付完毕。

5.3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自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7

月2日(本次清算期结束日)

一、清算收益海富通惠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1、利息收入(注 1)

3,997.29

2、股票变现损益(注 2)

-7,524.47

3、债券变现损益(注 3)

22.24

4、其他业务收入(注 4)

0.93

清算收入小计

-3,504.01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小计

0.00

三、清算净收益

-3,504.01

注:

(1)利息收入金额 3,997.29 元,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计提的自 2025 年 6

月 19 日至 2025 年 7 月 2 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结算备付金利息、存出

保证金利息。

(2)股票变现损益为本次清算期间股票资产卖出金额与最后运作日股票资

产市值的差额,包含了交易费用及卖出股票补缴股息红利税金额。

(3)债券变现损益为本次清算期间债券资产卖出总额与最后运作日债券资

产市值的差额。

(4)其他业务收入 0.93 元,系归基金资产的赎回费收入。

5.4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25 年 6 月 18 日基金净资产 7,624,909.84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3,504.01

减:基金净赎回金额(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确认的

投资者赎回申请)

79,839.68

二、清算期结束日 2025 年 7 月 2 日基金剩余资产

净值

7,541,566.15海富通惠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注: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 2025 年 7 月 2 日,本基金剩余财产 7,541,566.15

元。上述财产将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

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2025 年 7 月 2 日次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最低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产生的利息亦属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先行垫付尚未收回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计银行存款利息、应计最低结算备付金利息及应计存出保证金的利息供清盘分

配使用,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5.5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

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6 备查文件

6.1 备查文件目录

1、海富通惠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富通惠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事

宜之法律意见》

6.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海富通惠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海富通惠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