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指数基金(“本基金”)

此乃重要文件,务请投资者实时关注。如投资者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意见。

若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所使用的术语应具有《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所界定的相同含义。

投资者请注意,投资涉及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基金份额净值可升可跌,过往表现并不可作为日后表

现的指引。投资者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应详阅《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

书》”)、《恒生指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所载

详情,包括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对于内地投资者的特殊风险以及有关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系依据《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在内地公开销售的

香港互认基金。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关于修订《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的公告

鉴于本基金在香港增设“A类美元–派息份额”及“A类美元–累积收益份额”,并为避免混淆,本基金现有的“A

类份额”将被重新命名为“A类港元份额”,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基金之《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进

行相应更新,以反映上述变更。

内地投资者请注意,上述新增份额类别仅于香港销售,未在内地销售;此外,“A类份额”更名为“A类港元份额”

仅属名称调整,故该等修订对内地投资者无实质性影响。

《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有关修订内容如下:

1.《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之《关于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指数基金在内地销售的补充说明书》以及《关于恒生

指数基金的特别条款》已作出修订,以反映新份额类别之成立,并将对“A类份额”的所有提述替换为“A类港

元份额”。

有关上述《招募说明书》之修订详情,请参阅本公告随附的“《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

之修订”中所列内容,并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2.《产品资料概要》

本基金之《产品资料概要》亦已就“A类份额”更名为“A类港元份额”作出相应更新。

为免生疑问:(i)新份额类别之成立不会构成对本基金的重大变更;(ii)本基金的总体风险状况不会有重大变化或有所

增加;及(iii)新份额类别之成立将不会实质损害本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请仔细阅读登载在本基金内地代理人的网站(http://www.ccb.com)的本基金《招募

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并确保遵循其规定。

2.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公开销售,其投资运作、风险特征、法律法规适用等与内地基金产品不同,敬请

投资者认真阅读上述本基金法律文件及公告(包括当中的风险揭示内容),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3.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内地代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95533或通过本基金内地代理人的客户服务电子邮箱

ccbkf.zh@ccb.com垂询相关事宜,或访问本基金内地代理人的网站(http://www.ccb.com)查询。

基金管理人就本公告所载资料于其发布之日之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恒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内地代理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