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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资料: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投资者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专业

意见。

汇丰亚太股票(日本除外)专注波幅基金

关于暂停内地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汇丰亚太股票(日本除外)专注波幅基金(“本基金”)于2018年10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601号文获准在中国内地注册及销售,并自2019年2月11日

起在内地公开销售。

根据《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香港互认基金的资产规模应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外

币)。并且,《汇丰亚太股票(日本除外)专注波幅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规定,

若本基金资产规模下降至接近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管理人可视情况决定暂停本基金在内

地市场的申购。如本基金出现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本基金将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暂停在内地的销售,直至本基金重新符合香港互认基金的条件。

基于管理人对本基金资产规模的监控和对市场行情的判断,本基金资产规模于2025年5月27日

已下降至接近2亿元人民币,管理人决定自2025年5月30日起暂停接受内地投资者的申购(含定

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根据《招募说明书》的规定,2025年5月29日下午15:00后收到的申购(含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将在下一个内地销售开放日(即2025年5月30日)处理,因此,本公告所

载暂停相关业务的安排亦适用于2025年5月29日下午15:00后提交的该等申请。

敬请投资者关注,如在2025年5月30日前,本基金出现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人民币,对于在2025

年5月28日、5月29日接收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管理人将视本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

亿元人民币的具体发生日期,依据《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及《招募说明书》,拒绝上述部

分或全部日期提交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以满足《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的要

求。对于不予确认的相关申请,申请款项将不计利息退还至内地投资者。

一.本基金暂停内地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安排

基金名称汇丰亚太股票(日本除外)专注波幅基金

份额类别代码及名称 968034 BC类–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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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8035 BM2类–美元

968036 BC 类–人民币

968037 BM2类–人民币

968038 BC类–港元

968039 BM2类–港元

管理人汇丰投资基金(香港)有限公司

中国内地代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招募说明书》

暂停相关业务起始日及

原因说明

暂停申购及定期

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5年5月30日

暂停原因根据《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香港互认

基金在内地公开销售,资产规模应不低于2

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若出现不满足

条件的情形时,应暂停在内地的销售活动。

同时,《招募说明书》规定,若本基金资产

规模下降至接近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

管理人可视情况决定暂停本基金在内地市

场的申购。基于管理人对本基金资产规模

的监控和对市场行情的判断,本基金的资

产规模已下降至接近2亿元人民币,因此,

管理人决定暂停本基金于内地的申购及定

期定额投资业务。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实施上述暂停内地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在内地的赎回业务不受影响,

仍照常办理。

2.若本基金恢复在内地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3.目前本基金在内地暂未开通转换安排,内地投资者不可将本基金在内地发行的任一类

别的份额转换为本基金的其他类别份额,或其他基金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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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请仔细阅读登载在本基金中国内地代理人的网站

(www.hsbcjt.cn)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

文件及公告,并确保遵循其规定。若《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内容与本公告内

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2.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公开销售,其投资运作、风险特征、法律法规适用等

与内地基金产品不同,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述本基金法律文件及公告(包括当中的风

险揭示内容),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3.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中国内地代理人的客服电话8621-20376888垂询相关事宜,或访问

本基金中国内地代理人的网站(www.hsbcjt.cn)查询。

三.风险提示

1.投资涉及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基金份额净值可升可跌,过往表现并不可作

为日后表现的指引。投资前请参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

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所载详情,包括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对于内地投资

者的特殊风险以及有关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的特有风险。

2.本基金系依据《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在内地公开销售的香港

互认基金。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

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特此公告。

管理人:汇丰投资基金(香港)有限公司

中国内地代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