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富国天丰强化债券(LOF)

基金主代码 16101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年10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富国天丰强化收益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5年04月30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富国天丰强化债券(LOF)A 富国天丰强化债券(LOF)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前端后端 023618 161010 161018

截止基准日下

属分级基金的

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人民币元) 1.2281 1.2395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

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16,378,051.88 4,474,429.72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按照

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

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8,189,025.94 2,237,214.86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

金份额) 0.100 0.16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25年度的第三次分红

注:1、本次收益分配方案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后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2、本基金的场内

简称为“富国天丰LOF(富国天丰)”。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5年05月15日

除息日 2025年05月16日(场内) 2025年05月15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年05月19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

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得再投资基金份额的计算基

准为2025年05月15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2025年05月19日起

投资者可以办理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查询、赎回等业务。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

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

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发布当天(2025年05月13日)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停牌一小时(9:30-10:30)。权益分派期间(2025年05月13日至2025年05月15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

2、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5年05月19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投资者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4、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仅限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通过场外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的基金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投资者通过相关销售机构对本基金的最后一次相关选择(或修改)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

5、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6、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场外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场外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7、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13日

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富国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经过本公司认真研究,在不改变投资目标且遵循被动调整的前提下,拟参照2021年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对申万一级行业分类的调整情况,对消费升级主题相关行业的界定进行相应调整,将2021年版申万行业分类新增的一级行业美容护理纳入本基金界定的消费升级主题,并按照2021年版申万行业分类的调整将原包含的商业贸易、休闲服务、纺织服装三个申万一级行业分类相应更名为商贸零售、社会服务、纺织服饰。同时对富国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改。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若申银万国证券公司调整或停止行业分类,或者基金管理人认为有更适当的消费相关行业划分标准,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有权对消费相关行业的界定方法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告”。此次对基金合同的修改符合基金合同的上述约定。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将自2025年5月15日起正式生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金合同条款的修改

本次对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的“(二)股票投资策略”中消费升级主题的界定表述由原:

“根据前文定义,按照申万一级行业分类标准,主要消费包括农林牧渔、家用电器、食品饮料、纺织服装、轻工制造、医药生物等;可选消费包括商业贸易、休闲服务、汽车、电子、通信、传媒、计算机等。”

修改为:

“根据前文定义,按照申万一级行业分类标准,主要消费包括农林牧渔、家用电器、食品饮料、纺织服饰、轻工制造、医药生物等;可选消费包括商贸零售、社会服务、汽车、电子、通信、传媒、计算机、美容护理等。消费升级主题证券池由基金管理人依据合同约定进行编制和审核。”

二、重要提示

1、基金合同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步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确认已知悉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3日

附件:富国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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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三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05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本次收益分配方案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后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2、本基金的场内简称为“富国天丰LOF(富国天丰)”。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发布当天(2025年05月13日)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停牌一小时(9:30-10:30)。权益分派期间(2025年05月13日至2025年05月15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

2、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5年05月19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投资者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4、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仅限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通过场外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的基金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投资者通过相关销售机构对本基金的最后一次相关选择(或修改)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

5、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6、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场外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场外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7、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