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

3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受理通知。

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管理人报送的《关于国泰君安东久新经济产业园封闭式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请示》及相关文件,上交所对基金管理人报

送的《国泰君安东久新经济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变更暨扩

募份额上市申请》及相关文件均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

理。

本次基金扩募及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的事项尚需通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申报推荐、中国证监会准予国泰君安东久新经济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

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上交所审核,并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后方可

实施。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