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元鸿锦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5年2月21

日证监许可【2025】337号文予以注册。本基金已于2025年3月12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

期为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27日。

根据《大成元鸿锦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元鸿锦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和《大成元鸿锦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约

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本基金认

购截止日提前至2025年3月26日,从2025年3月27日(含当日)起本基金不再接受投资

者的认购申请。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大成元鸿锦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和《大成元鸿锦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dcfund.com.cn)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旗

下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

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

件。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