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资料: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投资者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寻

求独立专业意见。

关于摩根国际债券基金暂停内地申购(包括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摩根国际债券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9年1月23日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12号文获准在中

国内地注册及销售,并自2019年3月29日起在内地公开销售。

根据《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的销售规模占基金总

资产的比例应不高于80%。如本基金适用于内地销售的《摩根国际债券基金基金

说明书》(以下简称“《基金说明书》”)所述,如本基金的内地销售占比超过60%

时,基金管理人会密切监控投资者每个内地销售开放日所有的申购和赎回申请,

并有权决定是否暂停接受内地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摩根基金(亚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本基金内地销售

规模的监控情况,决定自2025年3月20日起暂停接受内地投资者的申购(包括

定期定额投资)申请,即暂停接受2025年3月19日申请截止时间后的投资申购

(包括定期定额投资)。为保证本基金合规运作,根据本基金《单位信托基础条

款》,对于3月19日申请截止时间前的投资申购(包括定期定额投资),基金管

理人可完全自主决定接受或拒绝全部或部分份额的认购/申购申请。

一.本基金暂停内地申购业务的具体安排

基金名称摩根国际债券基金

份额类别代码及名称 968050 摩根国际债券- PRC人民币对冲份额(累计)

968051 摩根国际债券- PRC人民币对冲份额(每月派息)

968054 摩根国际债券- PRC美元份额(累计)

968055 摩根国际债券- PRC美元份额(每月派息)

968052 摩根国际债券- PRC人民币份额(累计)

968053 摩根国际债券- PRC人民币份额(每月派息)

基金管理人摩根基金(亚洲)有限公司

内地代理人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本基金适用于内地销售的《基金说明书》

暂停申购起始日及原因说明暂停申购起始日 2025年3月20日

暂停申购的原因根据《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本基金在内地的销售规模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应不高于80%。在每个香港交易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机构)会计算并监控销售给内地投资者的基金份额总净值不超过基金总资产净值的80%。如本基金的内地销售占比超过60%时,基金管理人会密切监控投资者每个内地销售开放日所有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并有权决定是否暂停接受内地投资者的申购申请。目前,本基金的内地销售规模已超过基金总资产的60%,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内地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自上述起始日起一并暂停。

2.实施上述暂停申购(包括定期定额投资)期间,本基金在内地的赎回业

务不受影响,仍照常办理。

3.本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内地投资者提交份额转换申请且申请转入本基

金的相关份额类别的,该等转换申请无效。

4.若本基金恢复在内地的申购(包括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管理人将

另行公告。

二.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请仔细阅读登载在内地代理人的网站

(am.jpmorgan.com/cn)的本基金的《基金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

《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并确保遵循其规定。若《基金说

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内容与本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

内容为准。

2.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其投资运作、风险收益特征、法律法规适用

与内地基金产品不同,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述法律文件及公告中的

风险揭示内容,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3.风险提示:投资涉及风险。投资前请参阅销售文件所载详情,包括本基

金的主要风险及香港互认基金的特有风险。投资价值及收益可出现波

动,投资者的投资并无保证,过去的业绩并不预示未来表现。汇率波动

可导致有关海外投资的价值升跌。本基金为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中获

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注册的香港基金,在内地市场向公众销售,中国证监

会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推荐或者保证。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9-4888

网址:am.jpmorgan.com/cn

基金管理人就本公告内容之准确性承担责任。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摩根基金(亚洲)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