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年3月17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的

变更公告》,“因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泰君安”)吸

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通证券”),自本次换股吸

收合并交割日(2025年3月14日)起,合并后国泰君安将承继及

承接海通证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

一切权利与义务”,其中“原海通证券托管的所有公募基金、私募资

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为免疑义,包括所有

尚未清盘完毕的产品)之托管人将自合并交割日起变更为国泰君

安。国泰君安将全面承继海通证券作为产品托管人于所有公募基

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之产品合

同、托管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确保各类资产管理产品的托

管服务无缝衔接”。

华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简称:黄金股票ETF,基金代码:159321,以下简称“本基

金”)的基金托管人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2025年3月14日

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托管人职责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承继。后续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基金托管人变更程

序及基金法律文件更新披露,届时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本次变更不影响本基金已签署的全部法律文件的效力及其履

行。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