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尚正正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尚正正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2266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年3月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尚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尚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尚正正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尚正正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赎回起始日 2025年3月12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尚正正达债券A 尚正正达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2668 022669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赎回是是

2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

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赎回业务,

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

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

间变更、港股通交易规则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

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赎回业务

3.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基金账户中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份额单笔最

低赎回份额为1份(如该基金账户在销售机构托管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

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换转出本基金全部剩余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

在销售机构托管的本基金剩余份额不足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

售机构托管的本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

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守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

告。

3.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 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N<7日 1.50% 1.50%

N≥7日 0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投资者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登记系统确认之日(基金合同生效日、申购确认

日或转换转入确认日)起开始计算,自该部分基金份额赎回确认日或转换转出确

认日止,且基金份额赎回确认日和转换转出确认日不计入持有期限。

3.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必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

提交的赎回申请不成立。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

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者T日的赎回申请生效后,

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

合同约定的暂停赎回、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

同有关条款处理。

2、遇证券/期货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

交换系统故障、港股通交易系统或港股通资金交收规则限制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

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等不承担由此顺延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

4基金销售机构

4.1场外销售机构

4.1.1直销机构

名称:尚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

T2栋703-708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

区)T2栋703-708

法定代表人:郑文祥

设立日期:2020年07月16日

邮政编码:518036

联系人:农晨颖

电话:0755-36993692

传真:0755-36993672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0755716

网址:www.toprightfund.com

4.1.2场外非直销机构

其他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司网站(www.topright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现有销售机构或选择其他符合

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4.2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无场内销售机构。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本基金开始办理基金份额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

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

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

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oprightfund.com)

上刊登的《尚正正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

服务电话(4000755716)垂询相关事宜。

2、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及

费率优惠政策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各代销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或公告为准。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

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选择合适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尚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