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宏利悠然养老目标日期2025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目标日期到期后自动转换为宏利悠然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宏利悠然养老目标日期2025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

于2021年6月30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285号文准予募集,于2021年10月18日正

式成立运作。基金管理人为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宏利悠然养老目标日期

2025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约定:“目标日

期之后(即2026年1月1日),本基金将自动转换为宏利悠然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不再进

行一年持有期控制。基金管理人将在本基金目标日期前发布转型的相关公告,并按照基金合

同约定进行上述转型。上述转型的相关事项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无需经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

合同》的有关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宏利悠然养老目标日期2025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

中基金(FOF)将转换为宏利悠然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并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一致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宏利悠然养老目标日期2025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中相关条款。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宏利悠然养老目标日期2025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转换为宏利悠然混合

型基金中基金(FOF)后,基金的登记机构将进行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即将“宏利悠然养老目标

日期2025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A类基金份额”变更为“宏利悠然混合型基金中

基金(FOF)A类基金份额”,“宏利悠然养老目标日期2025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Y类基金份额”变更为“宏利悠然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Y类基金份额”。基金简称分

别由“宏利养老目标2025一年持有混合(FOF)A”变更为“宏利悠然混合(FOF)A”,基金代码

“013245”不变;“宏利养老目标2025一年持有混合(FOF)Y”变更为“宏利悠然混合(FOF)Y”,基

金代码“018163”不变。

二、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宏利悠然养老目标日期2025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转换为宏利悠然混合

型基金中基金(FOF)不影响各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各类基金份

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均保持不变(销售机构对费率实施优惠的,从其

规定)。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变更为宏利悠然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之日起,本基金将不

再设定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每个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

回等业务,据此,基金管理人对宏利悠然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安

排如下:

(1)对于宏利悠然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A类、Y类基金份额:由于2026年1月1日至

2026年1月4日为非交易日,因此,基金管理人将自2026年1月5日起开始办理宏利悠然混合

型基金中基金(FOF)A类、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Y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

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遵守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

(2)对于由宏利悠然养老目标日期2025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转换为宏利

悠然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的基金份额,其持有期将从原份额取得之日起连续计算,以确定

每份基金份额赎回时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三、《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涉及目标日期到期

后基金自动转换以及基金实际运作情况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基金合同》具体修改内容详见

附件对照表。本次系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修改,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修订后的《宏利悠然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宏利悠然

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原《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自

同日起失效。本基金管理人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将修改后的《宏利悠然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基金合同》和《宏利悠然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同时登载于规定网站。本

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更新,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宏利悠然养老目标日期2025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目标日

期到期后自动转换为宏利悠然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等法

律文件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相关法

律文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2、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anulife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6988888/010-66555662)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转换为宏利悠然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后不再是养老目标证券投资

基金,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宏利悠然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时应认真阅读宏利悠然

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

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章节

第一

部分

前言

第二

部分

释义

第三

部分

基金

的基

本情

原《宏利悠然养老目标日期2025一年持有期

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条款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

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基金中基金指

引》(以下简称“《基金中基金指引》”)、《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以下

简称“《养老目标基金指引》”)、《个人养老金

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

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

三、宏利悠然养老目标日期2025一年持有期

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由基金管理人依照

《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

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

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

风险。

基金名称中含有“养老”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

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

能发生亏损。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

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

证最低收益。因此本基金对于在退休期间提

供充足的退休收入不做保证,并且,本基金的

基金份额净值随市场波动,即使在临近目标

日期或目标日期以后,本基金仍然存在基金

份额净值下跌的可能性,从而可能导致投资

人在退休或退休后面临投资损失,请充分考

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

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

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

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1、基金或本基金:指宏利悠然养老目标日期

2025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宏利悠然养老

目标日期2025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

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

本基金签订之《宏利悠然养老目标日期2025

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

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宏利悠然养老目标日期

2025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

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宏利悠然养老目标

日期2025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泰达宏利悠然养老

目标日期2025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6、《养老目标基金指引》:指中国证监会2018

年2月11日颁布并实施的《养老目标证券投

资基金指引(试行)》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20、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2、被投资基金、子基金:指依据《基金中基金

指引》、《养老目标基金指引》和本基金合同的

约定,本基金投资的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

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29、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

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

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

等业务

34、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

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

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

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5、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

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

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7、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

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38、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

定期期限

45、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

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

额的行为

67、目标日期:指2025年12月31日

68、最短持有期限:规则如下:

(1)本基金对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之前

每一笔的认购和申购,分别计算“1年持有期

限”,1年持有期限到期日起(含当日),可提出

赎回申请。

a.认购份额的“1年持有期限起始日”为基金

合同生效日;“1年持有期限到期日”为基金合

同生效日的1年对日,无对日的,该月最后一

日为到期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

下一工作日。

b.申购份额的“1年持有期限起始日”为申购

申请确认日;“1年持有期限到期日”为申购申

请确认日的1年对日,无对日的,该月最后一

日为到期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

下一工作日。如“1年持有期限起始日”至目

标日期的时间间隔不足1年,持有期限为从申

购申请确认日至目标日期,持有期限到期日

为目标日期(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

一工作日),且持有期限到期后无固定持有期

(2)2026年1月1日(含当日)之后的申购不设

最短持有期限

一、基金名称

宏利悠然养老目标日期2025一年持有期混合

型基金中基金(FOF),目标日期之后,本基金

将自动转换为“宏利悠然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修改后的《宏利悠然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合同》条款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

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基金中基金指

引》(以下简称“《基金中基金指引》”)、《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

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三、宏利悠然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

简称“本基金”)由宏利悠然养老目标日期

2025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转

型而来。宏利悠然养老目标日期2025一年持

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

册。

中国证监会对宏利悠然养老目标日期2025一

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的注册,并

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

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

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

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

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随市场波动,存在基

金份额净值下跌的可能性,从而可能导致投

资人面临投资损失,请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

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

策。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

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

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1、基金或本基金:指宏利悠然混合型基金中

基金(FOF),由宏利悠然养老目标日期2025

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目标日

期到期后自动转型而来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宏利悠然混合

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

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

本基金签订之《宏利悠然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

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宏利悠然混合型基金中基

金(FOF)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宏利悠然混合型基

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删除

删除

18、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被投资基金、子基金:指依据《基金中基金

指引》和本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投资的经

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

27、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

宣传推介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32、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

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申购、赎

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

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3、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宏利悠然养老目标日

期2025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目标日期到期后自动转型之日,即2026年1

月1日,原《宏利悠然养老目标日期2025一年

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自

同日起失效

删除

35、存续期:指《宏利悠然养老目标日期2025

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

同》生效至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之间的不定

期期限

删除

63、目标日期:指宏利悠然养老目标日期2025

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的目标

日期,即2025年12月31日

删除

一、基金名称

宏利悠然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1、目标日期之前的认购和申购,在每个持有

期限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

回申请,每个持有期限到期日起(含当日),基

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2025年12

月31日(含当日)之前每一笔的认购和申购,

分别计算“1年持有期限”。如“1年持有期限

起始日”至目标日期的时间间隔不足1年,持

有期限为从申购申请确认日至目标日期。

2、目标日期之后,本基金将自动转换为“宏利

悠然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无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且对目标日期之后的

申购不设最短持有期限。具体安排见基金管

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借鉴海外成熟的目标日期策略,追求基

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

六、基金份额发售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基金认购费率按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的规定执行。

第四部分基金份额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

1、发售时间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发售方式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或指定的其

他方式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的销售机构名录。

3、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

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二、基金份额的认购

1、认购费用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

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基

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

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

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

中列示。

4、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认购申请的确认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

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

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

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

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因投资人怠于履

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

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

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

三、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

全额缴款。

2、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单

笔最低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请参看

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

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和处理

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

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

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

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

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

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

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

认为准。

5、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

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认购费

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第五部分基金备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

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

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

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

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

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

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

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

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

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

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

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

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

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

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

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

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

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

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

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

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

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

者终止基金合同等。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

定。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在目标日期(含当日)之前,投资人在开放日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在每个持有期限到期

日起开始办理相应基金份额的赎回,即:每个

持有期限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

出赎回申请;每个持有期限到期日起(含当

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

在目标日期之后,本基金将自动转换为“宏利

悠然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无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且对目标日期之后的

申购不设最短持有期限。具体安排见基金管

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如果投资人多次认购/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

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赎回开放的时间可能不

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办理时

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

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投资港股通

标的股票且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

开放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具体以届时公告

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

购、赎回时除外。

……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

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目标日期(含当日)之前,基金份额每个持

有期限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

方可就相应的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基金

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认购份额的持

有期限到期日起(含当日)开始办理赎回,具

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

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

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

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

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

间提出申购或转换转入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

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价格为下一开放日

该类基金份额申购的价格。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每个持有期限到期日之前

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的赎回、转换转出申请,为

无效申请。投资人在每个持有期限到期日起

(含当日),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

间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

接受的,其基金份额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

该类基金份额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基金份额持

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如在该到期日同时

有多笔可赎回份额的,登记机构按照投资人

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

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顺序赎回;

5、登记机构只办理最短持有期限届满的到期

份额的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若提交赎回或

转换转出申请的基金份额中有部分未满足最

短持有期限的要求,登记机构对该部分基金

份额的申请将确认定为无效;

6、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

8、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期限不满

足基金合同约定的最短持有期的。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

形。

十三、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办理Y类基金份

额继承等事项的,应当通过份额赎回方式办

理,个人养老金相关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述业务的办理不受“最短持有期限”限制。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高贵鑫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是基金中基金,通过大类资产配置,在

组合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寻求基金长期稳健增

值。

删除

第四部分基金的历史沿革

宏利悠然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由宏利悠

然养老目标日期2025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

中基金(FOF)目标日期到期后自动转型而

来。宏利悠然养老目标日期2025一年持有期

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经中国证监会《关于

准予泰达宏利悠然养老目标日期2025一年持

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2285号)准予募集注册,基金

管理人为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

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宏利悠然养老

目标日期2025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自2021年9月13日起至2021年10月

13日进行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会

书面确认,《泰达宏利悠然养老目标日期2025

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

同》自2021年10月18日起生效。

根据《宏利悠然养老目标日期2025一年持有

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的约

定,宏利悠然养老目标日期2025一年持有期

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于目标日期之后将

自动转换为“宏利悠然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基金管理人据此修订《宏利悠然养老

目标日期2025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基金合同》。

自2026年1月1日起,宏利悠然养老目标日期

2025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正

式转型为宏利悠然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宏利悠然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

同》生效,原《宏利悠然养老目标日期2025一

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

自同日起失效。

第五部分基金的存续

删除

《宏利悠然养老目标日期2025一年持有期混

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生效后,连

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

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

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

定。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

回。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办理时

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

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投资港股通

标的股票且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

开放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具体以届时公告

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

购、赎回时除外。

……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开始办理本

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安排见基金管理人

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

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

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

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

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

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基金份额持

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如同时有多笔可赎

回份额的,登记机构按照登记机构基金份额

登记的先后次序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进行顺序赎回;对于由原宏利悠然

养老目标日期2025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

基金(FOF)变更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其登记

日期为原份额取得之日,其持有期将从原份

额取得之日起连续计算;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

形。

十三、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办理Y类基金份

额继承等事项的,应当通过份额赎回方式办

理,个人养老金相关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DINGWENCONG(丁闻聪)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

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18)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

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

过户、转托管和收益分配等的业务规则;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

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

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

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

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的价格;

……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

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

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

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

议;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

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4)交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赎回费及法律

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但不包括本基金目标

日期到期后自动转换为“宏利悠然混合型基

金中基金(FOF)”并每日开放申购赎回的情

形;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但不包

括本基金目标日期到期后自动转换为“宏利

悠然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并按《基金合

同》约定的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执行的情

形;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

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

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

(7)基金管理人、基金登记机构在法律法规规

定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范围内,调整或修改

《业务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基金认购、申

购、赎回、转换、基金交易、非交易过户、转托

管等内容;

一、投资目标

通过借鉴海外成熟的目标日期策略,追求基

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二、投资范围

……

序号

1

2

阶段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22/12/31

……

权益类资产比例范围

11.6%-25.0%

……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不参与被投资基金的投资管理。本基金

为目标日期策略基金,基金将根据目标期限

的临近和资本市场的变化情况,逐步适时调

整基金资产在各类资产间的配置比例。

1、资产配置策略

下滑曲线(GlidePath)随着退休年龄接近,逐

步降低投资风险,从投资者退休后的所得替

代效果出发,不仅针对预期平均回报分析,同

时考虑退休时点累积终值的概率分布,并且

导入资产负债匹配的久期管理,结合国内投

资者对养老规划回报稳定的期望和年长者对

资产保值的需求做了本土化改进。

基金经理将严格根据本基金目标日期的到期

期限,遵守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各类资产各期

的目标配置比例,进行大类资产配置。同时

基金经理将结合资本市场实际发展情况,在

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各期的大类资产配

置比例进行动态调整。

未来,若宏观经济、人口结构、技术升级等原

因造成下滑曲线的发生调整,基金管理人须

将调整原因和调整后的下滑曲线在招募说明

书和定期报告中公告。

2、基金投资策略

基金经理对全市场中的公募基金进行筛选,

优选风格明确、超额收益良好的基金构建重

点投资池。基金经理对重点投资池的基金进

行持续跟踪,对各基金的整体表现进行及时

评估。在重点投资池的范围内,根据各基金

的相对收益、下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表现进

行重点、长期持有。

(1)备选基金池的构建

进入备选基金池的基金需符合的条件有:

a.子基金的运作期限应当不少于2年,最近2

年平均季末基金净资产应当不低于2亿元;子

基金为指数基金、ETF和商品基金等品种的,

运作期限应当不少于1年,最近定期报告披露

的季末基金净资产应当不低于1亿元;

b.子基金运作合规,风格清晰,中长期收益良

好,业绩波动性较低;

c.子基金管理人及子基金基金经理最近2年

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d.基金份额不得具有复杂、衍生品性质,包括

分级基金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基金份

额;

e.中国证监会要求不能投资的其他基金除

外。

(2)基金的筛选与投资

……

3)在符合本基金上述投资策略的前提下,本

基金可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

3、股票投资策略

……

4、债券投资策略

在符合投资比例的条件下,本基金将参与债

券投资。在目标日期策略中,债券将作为非

权益类投资的一部分进行资产配置,将根据

货币政策、市场利率走势、债券供求、债券的

收益率水平和信用风险等因素,重点选择流

动性好的、到期收益率和信用风险水平合理

的债券品种。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

6、风险管理策略

在长期资产配置中,严格根据本基金目标日

期的到期期限,遵守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各类

资产各期的目标配置比例,并且持续监测与

养老投资相关的经济环境、居民收入和预期

寿命、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等重要变量,在

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各期的大类资产配

置比例进行动态调整,长期管理投资风险。

……

最后,在独立的投资部门配备专职养老目标

FOF基金经理,专门负责FOF投资和研究业

务。……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

(5)本基金投资的子基金运作期限应当不少

于2年,最近2年平均季末基金净资产应当不

低于2亿元;子基金为指数基金、ETF和商品

基金等品种的,运作期限应当不少于1年,最

近定期报告披露的季末基金净资产应当不低

于1亿元;子基金运作合规,风格清晰,中长期

收益良好,业绩波动性较低;子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及子基金基金经理最近2年没有重大违

法违规行为;

……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

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

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基金的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应该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

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

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五、业绩比较基准

……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

率×A%+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B%。

序号

1

2

阶段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12/31

……

A

15

……

B

85

……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目标日期FOF,随着目标日

期期限的接近,权益类投资比例逐渐下降,风

险与收益水平会逐步降低。本基金风险与收

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

票型基金。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还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

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

有风险。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

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18)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

调整有关基金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

转托管和收益分配等的业务规则;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

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

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

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

格;

……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

议;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杨书剑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

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4)交纳基金申购款项、赎回费及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

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

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

(7)基金管理人、基金登记机构在法律法规规

定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范围内,调整或修改

《业务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基金申购、赎

回、转换、基金交易、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内

容;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是基金中基金,通过大类资产配置,在

组合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寻求基金长期稳健增

值。

二、投资范围

……

序号阶段权益类资产

比例范围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分为两个层面:首先,依据

基金管理人的资产配置策略动态调整基金资

产在各大类资产间的分配比例;而后,在各种

类型的基金中进行优选。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的权益类、非权益

类资产的目标配置比重进行资产配置。同时

基金经理将结合资本市场实际发展情况,在

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各期的大类资产配

置比例进行动态调整。

本基金在资产配置方面遵循严格的、纪律化

的自上而下的决策流程。在战略资产配置层

面,基金管理人将结合内外部的投资研究经

验,对各大类资产的最近3~5年期间的投资回

报进行展望,形成基金在各类资产的中长期

的配置中枢。在短期内,基金管理人将结合

当期宏观经济金融水平,对各类资产的短期

风险水平进行估算,高配当前被低估的资产、

低配被高估的资产。

具体来说,本基金将利用各类量化指标与宏

观基本面研究,结合市场环境的变化引入战

术资产配置,动态分配投资组合资产,使得不

同环境中表现良好的资产都能为投资组合提

供预期收益贡献。

在宏观分基本面分析上,经济周期的内生力

量会受到政策周期的影响导致资产价值和价

格偏移。因此,本基金将综合宏观、估值、情

绪、政策等构建战术资产分配框架,对处于上

升通道的强势资产,或短期趋势有大概率由

弱转强的资产,将给予适当的超配;对处于下

行通道的弱势资产,或短期趋势有大概率由

强转弱的资产,将给予适当的低配。

为了更好通过资产配置实现投资组合的风险

分散,本基金除国内股票资产、国内债券资产

之外,还将结合大类资产间的相关性、预期表

现的相对强弱,通过香港互认基金、QDII基

金、港股通等方式参与海外资本市场的投资,

同时积极参与商品市场,通过多元化的配置

实现组合在投资风险方面的良好控制。

2、基金优选策略

基金经理对全市场中的公募基金进行筛选,

优选风格明确、超额收益良好的基金构建重

点投资池。基金经理对重点投资池的基金进

行持续跟踪,对各基金的整体表现进行及时

评估。在重点投资池的范围内,根据各基金

的相对收益、下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表现进

行重点、长期持有。

(1)备选基金池的构建

进入备选基金池的基金需符合的条件有:

a.基金的运作期限应当不少于1年,最近定期

报告披露的基金净资产应当不低于1亿元;

b.基金份额不得具有复杂、衍生品性质,包括

分级基金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基金份

额;

c.中国证监会要求不能投资的其他基金除外。

(2)基金的筛选与投资

……

(3)在符合本基金上述投资策略的前提下,本

基金可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

3、股票投资策略

……

4、债券投资策略

在符合投资比例的条件下,本基金将参与债

券投资。债券将作为非权益类投资的一部分

进行资产配置,将根据货币政策、市场利率走

势、债券供求、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和信用风险

等因素,重点选择流动性好的、到期收益率和

信用风险水平合理的债券品种。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

6、风险管理策略

在长期资产配置中,严格遵守基金合同中约

定的各类资产各期的目标配置比例,并且持

续监测与养老投资相关的经济环境、居民收

入和预期寿命、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等重

要变量,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各期的

大类资产配置比例进行动态调整,长期管理

投资风险。

……

最后,在独立的投资部门配备专职FOF基金

经理,专门负责FOF投资和研究业务。……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

(5)本基金投资其他基金时,被投资基金的运

作期限应当不少于1年,最近定期报告披露的

基金净资产应当不低于1亿元;

……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使基

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

定。在上述期间内,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

略应该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

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起开始。

五、业绩比较基准

……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

率×A%+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B%。

序号

1

阶段

《宏利悠然养老目标日期

2025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

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2022/12/31

A

15

B

85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风险与收

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

票型基金。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还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

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

有风险。

第十

五部

分基

金费

用与

税收

第十

六部

分基

金合

同的

收益

与分

第十

七部

分基

金的

会计

与审

第十

八部

分基

金的

信息

披露

第十

九部

分基

金的

合并、

基金

合同

的变

更、终

止与

基金

财产

的清

算(原

第十

九部

分基

金的

转型

与合

并、基

金合

同的

变更、

终止

与基

金财

产的

清算)

第二

十二

部分

基金

合同

的效

注:“第二十四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章节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

管理人可对本基金进行基金分红,具体事项

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

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分两

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A类基金份额投

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

A类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

现金分红。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

式为红利再投资。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

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转成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

份额免收申购费。通过红利再投资所得基金

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与原份额最短持有

期起始日相同;

一、基金会计政策

2、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的1月1日至

12月31日;基金首次募集的会计年度按如下

原则: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2个月,可以

并入下一个会计年度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

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

要求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

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

额持有人服务、专门章节披露被投资基金相

关情况等内容。……

4、……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发售的三日前,将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基金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和《基金合同》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

上,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和基金托管

协议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登载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

基金托管人应当同时将《基金合同》、基金托

管协议登载在规定网站上。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

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基金份额发售

的三日前登载在规定媒介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

的次日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规定媒

介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

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

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

报告。

(七)临时报告

……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

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下列事件: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

动;

……

(十五)资产配置比例情况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

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

中披露本基金实际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及实

际资产配置比例相对下滑曲线中约定权益类

资产占比间的偏离并说明偏离形成的原因。

(十六)下滑曲线的调整情况

若基金管理人调整本基金的下滑曲线,则应

当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

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下滑曲

线的调整情况并说明调整的原因。

第十九部分基金的转型与合并、基金合同

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的转型与合并

(一)基金的转型

目标日期之后(即2026年1月1日),本基金将

自动转换为宏利悠然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不再进行一年持有期控制。

基金管理人将在本基金目标日期前发布转型

的相关公告,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进行上述

转型。上述转型的相关事项具体见基金管理

人届时发布的公告,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审议。

(二)基金转型方案(本节内容简略表述,原文

请详见原《宏利悠然养老目标日期2025一年

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

1、基金类别、运作方式与申购赎回开放时间

……

2、投资目标

……

3、投资范围

……

4、投资策略

……

5、投资比例限制

……

6、目标日期后的业绩比较基准

……

7、侧袋机制实施期间,上述约定的投资组合

比例、投资策略、组合限制、业绩比较基准等

约定仅适用于主袋账户。

8、基金费用与税收

……

9、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10、除上述另有约定外,宏利悠然混合型基金

中基金(FOF)的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基

金资产估值、信息披露等其他条款适用基金

合同的相应内容。

(三)基金的合并

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

规定的程序进行。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1、《基金合同》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双

方盖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盖章并在募集结束后经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

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

确认后生效。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按照《宏利

悠然养老目标日期2025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

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执行;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

管理人可对本基金进行基金分红,具体事项

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

3、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分两

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A类基金份额投

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

A类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

现金分红。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

式为红利再投资。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

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转成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

份额免收申购费;

一、基金会计政策

2、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的1月1日至

12月31日;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

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

要求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

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

人服务、专门章节披露被投资基金相关情况

等内容。……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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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

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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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临时报告

……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

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下列事件:

8、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

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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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部分基金的合并、基金合同的变更、

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的合并

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

规定的程序进行。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1、《基金合同》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双

方盖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盖章,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原《宏利悠然

养老目标日期2025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

基金(FOF)基金合同》自同日起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