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加银多元稳健配置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2月2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民生加银多元稳健配置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
“本基金”)
基金简称民生加银多元稳健配置3个月持有混合(FOF)
基金主代码 02585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年12月1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民生加银多元稳健配置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
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民生加银多元稳健配置3个
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以下简称《招募
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5年12月31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5年12月31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民生加银多元稳健配置3个月持有混
合(FOF)A
民生加银多元稳健配置3个月持有混合
(FOF)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5858 025859
该基金份额是否开放申购及定期定额投
资是是
注:(1)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为3个月。最短持有期内不可办理赎回业务。
(2)本基金开放赎回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相应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3个月后的月度对日起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3个月后的月度对日按时开始办理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自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开始办理赎回。
2 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定于2025年12月31日起的每个开放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相关业务的除外)开放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1基金运作方式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3个月,在3个月最短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含)(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含)(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至3个月后月度对日的前一日的期间。最短持有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可办理赎回业务,最短持有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可以办理赎回业务。
2.2开放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暂停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申购的价格。
3 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通过销售机构每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比例配售和红利再投资不受此最低申购金额规定限制;销售机构若有不同规定,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但不得低于10元的最低限额规定。
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特定投资群体指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依据规定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投资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群体,在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后,即可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基金招募说明书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率如下:
单笔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08%
100万元≤M<200万元 0.05%
200万元≤M<500万元 0.03%
M≥500万元每笔1000元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单笔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80%
100万元≤M<200万元 0.50%
200万元≤M<500万元 0.30%
M≥500万元每笔1000元
投资人同日或异日多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当需要采取比例配售方式对有效申购金额进行部分确认时,投资人申购费率按照申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本基金参加各销售机构发起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费率优惠方案以销售机构的安排为准,请关注销售机构公告或询问销售机构。
4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
4.1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直销机构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网址:www.msjy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
4.2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非直销机构
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名单请见“6、基金销售机构”中“6.2非直销销售机构”的相关内容
4.3具体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还将选择其他销售机构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4.4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扣款日期、扣款金额、扣款方式
投资者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实际扣款日顺延至基金下一申购开放日。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但本基金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如销售机构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申购金额下限高于100元,则按照销售机构规定的申购金额下限执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受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具体规则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5如因投资者原因造成连续扣款不成功或协议到期未续签,则销售机构有权视为该投资者自动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事宜的处理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须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规定。
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4.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咨询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
网址:www.msjyfund.com.cn
5 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网址:www.msjy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
5.2非直销销售机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北京济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贵州省贵文文化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相关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5年12月31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三个工作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后两个工作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最新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及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msjyfund.com.cn
2)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88
3.风险提示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3个月最短持有期,对投资者存在流动性风险。本基金主要运作方式设置为允许投资者日常申购,但对于每份份额设定3个月最短持有期,最短持有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即投资者要考虑在最短持有期内资金不能赎回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投资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