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暂停及恢复A类基金份额申购业务、暂停B类基金份额部分代销机构的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业务和C类基金份额部分代销机构的机构投资者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2月2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场内基金简称

扩位证券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管理人名称

公告依据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

及原因说明

恢复相关业务的起始日

及原因说明

下属各类基金的基金简称

下属各类基金的交易代码

该类基金是否暂停及恢复申购业务

该类基金是否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若有)、定期定额投

资(若有)业务

下属各类基金的限制申购、转换转入(若有)、定期定额投资

(若有)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若

有)、定期定额投资(若有)业务的

起始日

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若

有)、定期定额投资(若有)业务的

原因说明

恢复申购业务的起始日

恢复申购业务的原因说明

银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银华交易型货币

银华日利

银华日利ETF

511880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银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银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招

募说明书》

2025年12月30日

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2025年12月31日

为满足投资者的需求

银华日利

511880

-

-

银华日利B

003816

-

100,000.00

银华日利C

015557

-

100,000.00

注: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25年12月30日暂停银华日利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在银华日利A类基金份额暂停申购业务期间,本公司将正常办理银华日利

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

2、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12月30日起恢复办理B类基金份额申购业务,并自2025年12月30日

起暂停本基金除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以外的B类基金份额代销机构的机构投资者的大额申购和C类基金份额代销机构的机构投资

者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自2025年12月30日起,如单日某机构投资者通

过除上述代销机构之外的代销机构单笔申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10万

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确认该笔申购失败;如单日某机构投资者通过除上述代销机构之外的代销机

构单笔申购本基金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10万元,本基金管

理人将按申购金额大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万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有权确认失

败。针对单笔申购业务申请,仅有确认和不予确认两种处理方式,不存在对单笔申请的部分确认。

敬请投资者留意。

3、在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限制代销机构的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业务和C类基金份额限制代销机

构的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业务,代销机构的

个人投资者大额申购、转换转入(若有)及定期定额投资(若有)业务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直销机构的大额申购、转换转

入(若有)及定期定额投资(若有)业务将继续正常办理。

4、本基金将于2025年12月31日起恢复办理A类基金份额申购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敬请

投资者留意。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

网址:www.yh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

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