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2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收益分配基准日

截止收益

分配基准

日的相关

指标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

人民币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长江乐丰纯债

005070

2017年08月22日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长

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长江乐

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2025年12月12日

1.0902

107,349,685.96

0.21

本次分红为2025年度的第1次分红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2025年12月22日

2025年12月22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分红对象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2025年12月24日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将以2025年12月22日除息后的

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25年

12月23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5年12月24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

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

暂免征收所得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

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

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有效申购的基金份额享有红利分配权,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有效

赎回的基金份额不享有红利分配权。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

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的分红方式有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两种,并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

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

式为现金分红。

(3)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

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4)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jzcgl.com或拨打客服热线4001-166-866咨询相关事

宜。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

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