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招阳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2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国泰海通招阳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国泰海通招阳混合发起

基金主代码 02531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年12月1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

海通招阳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国泰海通招阳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证监许可[2025]1682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12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5年12月16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44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1,206,104.93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 621.27

募集份额(单位:

份)

有效认购份额 11,206,104.93

利息结转的份额 621.27

合计 11,206,726.20

其中:募集期间基

金管理人运用固

有资金认购本基

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10,009,389.28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89.3159%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中:募集期间基

金管理人的从业

人员认购本基金

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

金备案手续的条件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

期 2025年12月16日

注:(1)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及律师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列

支,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

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持有份额

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

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

总数

发起份额占基

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持有

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10,009,38

9.28 89.3159% 10,009,3

89.28 89.3159%自基金合同生效日

起不少于3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经理等人员-----

基金管理人股东-----

其他-----

合计 10,009,38

9.28 89.3159% 10,009,3

89.28 89.3159%自基金合同生效日

起不少于3年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的网站(www.gthtzg.com)或客户服务电话(95521)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在确定了本基金开放申购、开放赎回的日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开始办理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予以披露。

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发起资金提供方将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持有期限将不少于3年。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发起资金提供方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将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销售文件。

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