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管理费调整及恢复的公告

送出日期:2025年12月17日

1 管理费调整方案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管理费下调起始日期

管理费恢复起始日期

调整原因

国泰海通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

国泰海通现金管家货币

952100

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国泰海通现金管家

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国泰海通现金

管家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

2025年12月15日

2025年12月16日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关于管理费的相关约定: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90%年费率计提。当

以0.90%的管理费计算的七日年化暂估收益率小于或等于2倍活期

存款利率,基金管理人将调整管理费为0.30%,以降低每万份基金

暂估净收益为负并引发销售机构交收透支的风险,直至该类风险消

除,基金管理人方可恢复计提0.90%的管理费。”

2025 年 12 月 15 日出现上述情形,故管理人下调管理费为

0.30%。

2025 年 12 月 16 日上述情况已消除,故管理人恢复管理费为

0.90%。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2)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登陆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htzg.com。

(2)拨打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521。

3、风险提示:本公司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

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

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