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发起式联接基金2025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2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嘉实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

式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嘉实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ETF发起联接

基金主代码 02470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年7月1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嘉实中证港股通高

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

同》、《嘉实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5年11月28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嘉实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ETF

发起联接A

嘉实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ETF

发起联接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4705 024706

截止收益分

配基准日的

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元) 1.0271 1.0262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

元) 15,666.01 1,306.71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

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

元)

--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

份额) 0.0010 0.001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25年的第一次分红

注:(1)在符合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

收益分配,基金管理人于每年二月、五月、八月、十一月最后一个交易日对基金

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以及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评价,收益评

价日核定的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业绩比较基准同期累计报酬率或者基金可供

分配利润金额大于0元时,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

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

除息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

资者不选择,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

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嘉实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ETF发起联接A每10份基

金份额发放红利0.0010元;嘉实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ETF发起联接C每10

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01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5年12月12日

除息日 2025年12月12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年12月15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

准日为2025年12月12日,基金份额登记过户日为2025年12月15日,红利再

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为2025年12月16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

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

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

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默认的

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

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

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

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

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25年12月10日、12月11日到本基金销售

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8800。

②销售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公

示,敬请投资者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