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

告[2017]13 号)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

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 号)的原则和有关要求,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对本公司旗下产品持有的“普冉股份”(证券代

码:688766)股票进行估值调整,自 2025 年 12 月 8 日起按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该

股票的交易体现出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

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