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第二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2月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夏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华夏中证红利低波动ETF发起式联接
基金主代码 02148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7月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华夏中证红利低波动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5年12月1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25年度的第2次分红
各基金份额类别的简称华夏中证红利低波动ETF发起式联接
A
华夏中证红利低波动ETF发起式联
接C
各基金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021482 021483
截止基准日各基
金份额类别的相
关指标
基准日各基金份额类别的份额净
值(单位:人民币元) 1.1237 1.1205
基准日各基金份额类别的可供分
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16,700,772.97 8,472,638.73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
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
位:人民币元)
--
本次各基金份额类别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
额) 0.110 0.110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收益分配原则,本基金分别于每年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第一个
交易日对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以及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评价,评价日核定的基金
累计报酬率超过业绩比较基准同期累计报酬率或者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大于0时,基金管理人可进行
收益分配。上表中“基准日各基金份额类别的可供分配利润”为截至基准日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业绩比
较基准同期累计报酬率的收益金额,本次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由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计算收益金额结合
实际情况确定。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5年12月9日
除息日 2025年12月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年12月10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确
定日为2025年12月9日,该部分基金份额将于2025年12月10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
户,投资者可自2025年12月11日起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
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5年12月10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
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
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分
别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各销售机构交易账户逐一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3.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查询分
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
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
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4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