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西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华西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25]2116号文准予注册募集,已于2025年11月12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
日为2026年1月16日。
为了更好地维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华西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华西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西中债1-5年
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华西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截止日提前至2025年11月18日,即自2025年11月19日(含当日)
起不再接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于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官网上的
《华西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西中债1-5年政策性
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华西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法律文件。
投资人也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hx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0628-02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
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
新)、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
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
期限和投资目标,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者自行负担。请投资者严格遵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
特此公告。
华西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