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顺长城隽发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

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暂停

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

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1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管理人名称

公告依据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

说明

景顺长城隽发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景顺长城隽发平衡养老三年持有混合FOF

015317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景顺长城隽发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

金合同》和《景顺长城隽发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招募说明书》

暂停申购起始日

暂停转换转入起始日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

的原因说明

2025年11月13日

2025年11月13日

2025年11月13日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将可能触

发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条款并进入清算

程序;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

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

定额投资业务。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25年11月13日起,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

申请。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三年。锁定持有期到期后方可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

务。本基金暂未开放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2、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满 3 年之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

亿元,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继续存续的,如果出现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如果连续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

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本基金将可能触发上述基金合同自

动终止条款并进入清算程序。如进入清算程序,届时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含日常申购和

定期定额投资)、赎回及转换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

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3、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

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