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指定证券投资基金主流动性服务商调整为

一般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5年10月27日起,本公司将下列证券投资基金的主流动性服务商调整为一般流动性服务商:

1、兴银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76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