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收益分配基准日

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南方中证1000ETF

512100

2016年9月29日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中证 10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024年12月31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

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

币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

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2.4209

-7,002,922,771.78

-

0.3700

本次分红为2024年度第1次分红

注:1)、《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当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1%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由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原则确定。

2)、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分红对象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2025年1月14日

2025年1月15日

2025年1月20日

权益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

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

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对于权益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分红款,本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将基金利润分配的款项及代理发放利润的手续费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2025年1月17日将已在证券公司处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对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待其在证券公司处办理指定交易并经确认后即将其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可领取现金红利。

对于使用专用席位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发放。

2)、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