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月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收益分配基准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

的相关指标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

元)

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QDII)

160213

2010年4月29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等

2024年12月31日

8.858

1,403,284,918.73

10.000

本次分红为2025年度第一次分红。

注:(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收益分

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

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分红对象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2025年1月10日

2025年1月9日

2025年1月21日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照2025年1月9日除息后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管理人对红利再投资所确定的

基金份额于2025年1月13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5年1月14日起投资者

可以查询、赎回。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利润分配中取

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

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到面值或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

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面值。

(2)咨询办法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88(免长途话费)、021-31089000;

3)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相关网点。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