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渤海汇金创新价值一年持有

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约定,渤海汇金创新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已触

发《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基金管理

人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渤海汇金创新价值一年持有期混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自 2024 年 9 月 1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间自 2024 年

9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9 日止。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

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了《渤海汇金创新价值一年持有期混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以下简称“《清算报告》”),

并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了《清算报告》,

在指定报刊上登载了《渤海汇金创新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规定的基金财产清

算程序,本基金将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份额的比例对剩余财产进行

分配,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 7,406,040.82 元。上述资

金将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具体款项到账时间

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bhhjamc.com)

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51-1717)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