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向投资者更好地提供服务,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决定调整鹏华兴鑫宝货币市场基金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4610,以下
简称“鹏华兴鑫宝货币C”或“本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
投资)金额限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自2024年9月18日起,鹏华兴鑫宝货币C的单笔最低申购(含转换转入、定
期定额投资,下同)金额由500万元调低至100万元。各销售机构可根据业务情
况设置高于或等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
则规定的最低单笔申购金额高于上述限制,以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
者办理相关业务时,请遵循销售机构的具体业务规定。
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公司将在本基金
的招募说明书更新中作相应调整。
二、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ph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
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
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
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
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
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