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银行”)签
订的代理销售协议,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4年8月5日起,通过广州银行代
理销售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转换、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以下
简称“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新增代销基金
基金代码产品名称
004372 金鹰现金增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
004373 金鹰现金增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B类份额
二、投资者可在广州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基
金定投等业务,相关规则遵照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以及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三、重要提示
1.基金定投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
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
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2.转换不适用基金:对于本基金管理人后端收费模式基金以及中登系统基金
不支持与其他基金之间相互转换;对于FOF基金产品不支持与其他非FOF基金产
品之间互相转换;对于同一只基金不同份额之间不支持相互转换。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广州银行
客服电话:400-83-96699
网址:www.gzcb.com.cn
2.本基金管理人
客服电话:4006-135-888
网址:www.ge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
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中国证监会对
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不代表对基金收益和风险的实质性判断和保证。基金定
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
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
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
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
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
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
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投资者购入基金时,投资者应确认已知
悉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货币市场基金、ETF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基金品种或
情形除外。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人投资于基金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
也有可能损失本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
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
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