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于2024年7月23日

起对嘉实稳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变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

保留位数,由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保留3位修改为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保留4位,

并对《嘉实稳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嘉实稳

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作相

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说明如下:

一、对《基金合同》与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保留位数有关的内容进行修改

(一)在“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

用途”中将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修改为:“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

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

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

公告。”

(二)在“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四、估值程序”中将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

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修改为:“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

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三)在“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五、估值错误的处理”中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

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估值错误时,

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修改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

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

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四)“第二十四部分基金合同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同步调整。

二、对《托管协议》与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保留位数有关的内容进行修改

(一)在“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

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1.基金资产净值”中将“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

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4位四

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修改为:“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

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二)在“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

式”中将

“1.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

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

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

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由过程责任人按差错情形承担赔

偿责任。”

修改为:“1.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

金份额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

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

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

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由过程责任人按差错情

形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同时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相关信息。根据《基金合

同》约定,上述修订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原有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基金

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自2024年7月23日起生效。自当日起,本基金注册登记

机构将按新的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保留位数执行。

本基金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于2024年7月20日在本公司网

站(www.js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

露,供投资者查阅。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

上述有关内容。

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更新的《嘉实稳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

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按规定进行公告。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

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

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有

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