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下述销售

机构签署的销售服务协议,本公司将自2024年7月15日起增加下述销

售机构为本公司旗下博远增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A类份额021544,C类份额021545,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

具体销售机构信息如下:

销售机构名称客户服务电话网址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E通平台) 95511-3 bank.pingan.com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邮你同赢”平台) 95580 ynty.psbc.com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银平台) 95561 www.cib.com.cn

自2024年7月15日起,投资者可按照上述销售机构提供的方式办

理本基金的开户、认/申购、赎回等业务。关于本基金的基本情况、

费率等重要事项,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及本公司发布的其他相关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销售机构

各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及网址详见上表,具体业务办理方

式及业务办理规则等,请投资者遵循其规定。

2、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755-29395858

网址:www.boyuanfunds.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

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

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

律文件及销售机构业务规则等信息,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

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所有。

特此公告。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