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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乃重要文件,请投资者即时关注。如投资者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疑问,

应咨询有关的专业顾问及内地代理人。

中银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就本公告所载内容的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并在作

出一切合理查证后,确认就其所知及所信,并未遗漏可能导致误导性陈述的其他事

实。

除本公告另行界定,本公告的术语应具有中银香港全天候香港股票基金(“本基

金”)适用于内地销售的《中银香港盈荟系列-中银香港全天候香港股票基金招募说明

书》(“《招募说明书》”)所界定的相同涵义。

一.基金管理人董事的变更

本公告特此告知内地投资者,高铭胜先生及施俊斌先生已获委任为基金管理人

的董事,分别自 2023 年 11 月 3 日及 2024 年 2 月 26 日起生效。

二.《招募说明书》的更新

《招募说明书》之补充说明书“各方名录”部分及《招募说明书》之基金说明书

“行政管理”章节下“基金管理人的董事”所载的董事名单全部删除,并以下文

取代:

“陈立邦

高铭胜

卢景华

沈华

施俊斌

谭明辉

叶文佳”

经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已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载于内地代理人的网站:

www.bocim.com。请浏览该网站以了解更多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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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请仔细阅读登载在本基金内地代理人网站

(www.bocim.com)的本基金适用于内地销售的《招募说明书》《中银香港盈荟

系列-中银香港全天候香港股票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

法律文件及公告,并确保遵循其规定。

2.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公开销售,其投资运作、风险特征、法律法

规适用等与内地基金产品不同,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述本基金法律文件

及公告(包括当中的风险揭示内容),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内地代理人如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 021-38834788 400-888-5566

网站: www.bocim.com

五.风险提示

投资涉及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基金份额净值可升可跌,过往表现并

不可作为日后表现的指引。投资前请参阅本基金适用于内地销售的《招募说明

书》《中银香港盈荟系列-中银香港全天候香港股票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

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所载详情,包括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对于内

地投资者的特殊风险以及有关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系依据《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

后在内地公开销售的香港互认基金。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基金的注

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