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夏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简称华夏纳斯达克100ETF(QDII)

场内简称纳斯达克(扩位证券简称:纳斯达克ETF)

基金主代码 513300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华夏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恢复相关业务的日期及原因说明恢复申购日 2024年6月3日

恢复申购的原因说明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决定自2024年6月3日起恢复办理华夏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业务。投资者办理本基金具体业

务的流程、规则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

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

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

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

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

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

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