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需求,根据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规定,兴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24 年 5 月 16 日起,

对旗下部分基金的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保有份额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限额列表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基金全称基金简称基金代码最低

赎回份额

最低

保有份额

兴业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中债 1-3 政策性金

融债 A

002659 1 份 1 份

兴业中债 1-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中债 1-3 政策性金

融债 C

007495 1 份 1 份

二、适用基金销售机构

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直销柜台系统和各销售机构。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cib-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61

四、其他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调整上述基金各业务最低限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上述基

金详细情况,请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2、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基金

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

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