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收益分配基准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截止收益分配

基准日的相关

指标

本次基金分红方案(单位:人民币元/10份基金份

额)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

民币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

位:人民币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

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博远利兴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博远利兴纯债一年定开债券发起式

016015

2022年8月8日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博远利兴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博远利兴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

2024年03月08日

本次分红为2024年度的第1次分红

1.0250

61,937,435.43

-

0.153

注:根据《博远利兴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分红对象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2024年03月15日

2024年03月15日

2024年03月18日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

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将按2024年03月

15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确定,本公司将于红利发放日对红利再投资

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本次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的持有期限

自红利发放日开始计算。2024年03月1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所在销售机构查

询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

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

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如果投资者未选择或未有效选择基金分红方式,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通过所在销售机构查询了解其基金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2)投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于本次分红的权益登记日前,可致电基金登记机构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0755-29395858人工坐席或登录公司网站http://www.boyuanfunds.com核对自己的基金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最终确定的分红方式以基金登记机构记录为准。若经核对,投资者的基金分红方式与投资者要求不符或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投资者分红方式不符的,可在任意工作日到所在销售机构申请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由于向直销客户支付现金红利将发生一定的银行转账手续费,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当直销客户的现金红利小于2元时,本基金登记机构可将该客户的现金分红款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计入其基金账户。

(4)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755-29395858,或登录公司网站http://www.boyuanfunds.com了解相关情况。投资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到面值或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面值。基金分红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适应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