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3年12月27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4年2月2日

一、重要提示

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由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基金托管人(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自2019年8月2日由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东方安心收益保本”)转型而来。东方安心收益保本为保本型基金,保本周期为三年。根据《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于2016年7月28日起进入第二个保本周期,2019年7月29日为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日。由于东方安心收益保本在第二个保本周期届满后不再符合避险策略基金存续条件,根据《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东方安心收益保本转型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安心收益保本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为2019年7月29日至2019年8月1日,自2019年8月2日起“东方安心收益保本”转型为“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自该日起生效。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为此,本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就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事宜进行了公告及提示性公告,详见《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和《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上述公告,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9日17:00止。2023年12月20日,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公证员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该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根据《关于终止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基金将从2023年12月22日起进入清算流程,由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情况

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

基金主代码 400020

前端交易代码 40002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8月2日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力争在股票、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的适度平衡配置下,有效控制投资组合的风险,追求长期资本增

值和稳定收益。

投资策略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的大类资产配置与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相结合的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相对成长指数收益率×5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4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风险适中品种。长期平均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

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最后运作日:2023年12月2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最后运作日

2023年12月2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2,742,496.15

结算备付金 91,605.07

存出保证金 67,175.30

证券清算款 7,462,588.98

资产总计 10,363,865.5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最后运作日

2023年12月21日

负债:

应付赎回款 152.03

应付管理人报酬 10,096.90

应付托管费 1,682.82

其他负债 79,136.44

负债合计 91,068.1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8,205,548.42

未分配利润 2,067,248.8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272,797.3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363,865.50

注:截至基金最后运作日2023年12月21日,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份额净值为0.9766元,基金份额总额为10,519,003.70份。

四、清算报表附注

1、基金基本情况

本基金由东方安心收益保本转型而来。

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根据2013年4月19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368号)的核准,由本基金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13年5月13日至2013年6月28日公开募集设立。东方安心收益保本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21,279,645.45元人民币,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3]第230037号”验资报告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7月3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21,496,054.75份基金单位,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16,409.30份基金单位。东方安心收益保本的基金管理人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安心收益保本于2019年8月2日转型为“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登记机构保持不变,基金代码沿用原基金代码“4000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可转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及其他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类金融工具)、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和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货币市场工具、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12月21日发布的《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自2023年12月22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2、清算原因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3、清算起始日

本基金清算起始日为2023年12月22日。

4、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系本基金为基金财产清算而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及公告清算报告之目的而编制。基于此目的,本清算报表系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非持续经营基础上,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五、清算情况

自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7日止的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按照《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依据《基金合同》,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为人民币2,742,496.15元。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91,605.07元。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67,175.30元。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证券清算款为人民币7,462,588.98元。

3、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152.03元,该款项于2023年12月22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10,096.90元,该款项将于2024年1月3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1,682.82元,该款项将于2024年1月3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79,136.44元,分别为应付赎回费、应付交易费、预提审计费。其中,应付赎回费为人民币0.31元,该款项于2023年12月22日支付;应付交易费为人民币69,136.13元,为应付席位佣金,该款项于2023年12月22日支付;预提审计费人民币10,000.00元,为基金清算审计费用,该款项将于2023年12月27日后支付。

4、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7日

一、清算收益① 919.33

1、存款利息收入(注) 1,110.39

2、投资收益-191.06

减:二、清算费用②-

1、银行划款手续费-

三、清算期间净收益①-② 919.33

注:利息收入系计提的自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7日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结算备付金利息和存出保证金利息。

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7日

一、最后运作日2023年12月21日基金净资产 10,272,797.31

减:12月21日赎回申请的确认金额 44,012.95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919.33

二、2023年12月27日基金净资产 10,229,703.69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2023年12月27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10,229,703.69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各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该类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起始日2023年12月22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产生的相应利息亦属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基金管理人将于清算款划出日以自有资金划入托管账户用以垫付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计利息等,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1)《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关于〈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orient-fund.com)查阅。

3、查阅方式

本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