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4年2月1日起,本公司指定下列流动性服务商为相关证券投资基金的主流动性服务商:

1、广发中证全指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51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广发国证信息技术创新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53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广发恒生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15969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75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广发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90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广发中证全指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93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广发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95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日